未来,我省居民都将具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档案,每个人诚信和失信信息都将逐条登记供查阅。 昨日,省政协委员、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姜健力透露,本月《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 ...
未来,我省居民都将具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档案,每个人诚信和失信信息都将逐条登记供查阅。
昨日,省政协委员、省信息中心副主任姜健力透露,本月《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今年内我省将启动全省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开始逐步构建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目前,我省主要构建企业方面的信用档案,信用辽宁网站平台上已经收集46万户企业,130万个个体工商户,共计200多万个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涉及全省的工商、税务、劳动、公安、食药监、卫生、环境保护等26个省直部门,失信名单也就是常说的“黑名单”定期公示。
姜健力介绍,虽然《办法》已实施,但是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是一件非常重要和谨慎的事,所以在正式启动全省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前,还需要制定一个实施细则,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
个人信用信息主要以公安平台上的户籍信息为基础,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而除了公安部门外,工商、社保、质监、食药监、环保等部门也都是信用档案征集的信息源。
因为信用信息涉及部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被录入到辽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中的信用信息将严格保密。
据了解,此前我省已重点推进了会计师、律师、大学生、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重点农户、企业法人代表等重点人群的信用档案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陆续征集到2000余万人的各类信息。
今后构建完成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后,不能直接界定哪个市民属于失信人员,政府会搭建一个平台,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不直接给个人的信用等级下结论,而是由相关的使用单位查询制定,从而为其提供判断是否出现失信的依据。
个人信用档案可以通过相关单位公开查询、授权查询和自我查询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如果信用档案中出现失信信息,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查询后会给失信人带来一定的惩戒措施。
未来,守信的个人和企业,在贷款、评先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中,都会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考虑的待遇;而失信的个人和企业,由于信用记录有污点,将在经济交易和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从而提高失信人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