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政府官网公布《山西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指出要创新惩戒机制,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制度。项目单位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将被列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 ...
1月12日,省政府官网公布《山西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指出要创新惩戒机制,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制度。项目单位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将被列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对其及时予以提醒或警告。
建设审批监管平台
《通知》指出,要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平台项目申报、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电子监察等四类应用系统。在部门之间横向联通和系统上下纵向贯通的基础上,推进并联评价、联合验收、网上审批,逐步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 “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同时,省直各部门要建立统一代码制度。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相关手续的投资项目,受理后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国家统一编码规则,即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
健全监管联动机制
各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交换项目信息。对未依法依规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项目,要通过平台提醒项目单位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及时提醒项目单位和监管部门尽快予以纠正处理。做好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审计、统计等部门的对接,实现信息相互衔接和共享。
此外,省直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各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建设、审计以及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手段。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以投诉、举报、曝光等方式参与监督,不断扩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渠道,并将监管信息和处罚结果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享,便于其他部门及时跟进监管。要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相关部门的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处罚结果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