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广西工商系统召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三个规范性文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消息, ...
12月28日,广西工商系统召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三个规范性文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消息,同时发布了广西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自治区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毛任建在会上解读了三个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等方面情况。
背景:市场主体迅猛增长,宽进严管是核心
据了解,2014年3月起,广西正式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全区工商系统通过“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我区市场主体数量持续迅猛增长。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08.4万多户,其中,企业51.5万多户,个体工商户154.4万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万多户。仅今年新登记企业达9.1万多户,同比增长26.55%;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总额4404亿元,同比增长21.87%;新登记过亿企业575户,同比增长30.98 %。新登记的私营企业8.7万多户,平均每天有364 家企业、1145个体工商户设立。改革后新设立的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增幅达85.43%,所占比重提高到了85.53%。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业实体大量涌现,对冲了传统产业的经济下行,有力地支撑了我区调结构、稳增长大局。
12月28日,自治区工商局召开广西工商系统201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现场宽进严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原则,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将有助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广西企业信用体系,有效保护守法诚信企业,有力惩处违法失信企业,进一步增强广西企业的信用意识,构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抽查:电脑随机摇号 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
《实施细则》规定,自治区工商局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每年度按照全区企业总量不少于3%的比例抽取检查企业名单,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为了确抽查程序的公平公正,《实施细则》规定,在公证机关、纪检监察、企业联络员代表、行风评议员或者媒体代表等相关人员的见证下,抽取确定抽查的企业名单。二是明确了抽查的内容和方式。各级工商部门对其登记企业进行检查。抽查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抽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着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三是规范了抽查评价和结果公示。按照“正常”、“不按规定公示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6种情形公示检查结果,并进一步明确“拒绝检查人员或其委托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等4种情形为企业严重不予配合情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四是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我们将“双随机”机制在《实施细则》中予以确定,并结合广西实际,明确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制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相关规定。
12月28日,自治区工商局召开广西工商系统201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现场异常名录管理:四种情形可申请移除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化了属地管理,明确上级工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工商部门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相关工作,强化了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了具体情形。对企业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是明确了企业的补救措施。明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包括有: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因未按规定公示有关即时信息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履行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的;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更正其公示的有关信息的;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图为自治区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毛任建在新闻发布会上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将企业行为置于阳光之下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有相关联,侧重于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和惩戒。其主要特点体现在一是明确了严重违法企业的具体范畴,自治区工商局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实施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二是明确了严重违法企业的惩戒措施,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将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获取这些信息。这将使企业的经营行为被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倒逼企业对其不诚信行为负责,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三是明确了具体实施程序和催告措施。鉴于“黑名单”将对企业产生严重影响,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设置了催告程序,工商部门应当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天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的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决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自治区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刘军主持会议发布会上,自治区工商局外资处副处长郜建成还介绍了2015年度广西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情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2013年度已年报企业28.5万户,年报率为82.13%,已年报个体工商户70.2万户,年报率为64.98%;2014年度已年报企业35.1万户,年报率为82.05%,已年报个体工商户88.2万户,年报率为68.29%,已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万户,年报率为83.48%。2013和201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顺利完成。8.01万户市场主体公示了即时信息,公示系统累计查询量达1亿人次,日均查询量达3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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