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即将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被认为是“最严国考年”——修改后的《刑法》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将严厉打 ...
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即将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被认为是“最严国考年”——修改后的《刑法》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将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坚决惩处考试作弊行为,以法律形式保障“国考”的公正,为法治写下了精到的注脚。
“国考”作弊入刑,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走向科学完善的体现。法治化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尽管这个过程可能会是漫长而曲折的。从“法制”到“法治”,虽是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重大转变,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转变。建立法律的根本目标在于使其成为公民的行动准则,并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国考”作弊行为会使少数人获取不当利益,从而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有损于社会公平,有损于社会和谐,是与法治理念相悖的行为,自然为法所不容。
严惩“国考”作弊等法律条文的实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法治、诚信等内容相契合,与以德治国可以起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良好的道德风尚既可以减少各种矛盾纷争、净化社会环境,又可以使法律得到广泛的道义上的理解与支持,减少法律实施的阻力,提高法律权威性。通过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犯罪,可以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合法追求利益,更好地做到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国考”历来是社会焦点和热点,“国考”作弊入刑可以更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更有力地使尊重、遵守法律成为人们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对法律有了信仰,群众就会自觉按法律办事。推进全民守法,必须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权威,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而“国考”作弊入刑正是体现了这种正义担当。
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国家公务员,即便不是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也是极为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守法考试也算是“准公务员”们入职前的“第一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