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审判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 ...
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审判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道德体系建设。要通过审判,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诚实守信,惩罚失信行为。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在会上表示:“目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非常突出,各种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现象,危害十分严重。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惩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的行为;在民事审判中,要依法制裁各种民事欺诈行为;在执行工作中,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鲜活的案例,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公众认识到:无诚信者不受法律保护,无诚信者必须付出代价。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
据了解,《意见》共11条,涵盖了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等方面的内容。《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努力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尊重保障人权。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坚持保障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多数人权利与少数人权利的统一,更加重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公民的发展权和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