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质量出现问题,今后不仅要受到处罚,还会被公之于众。11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自即日起,淮南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如果触碰“红线”,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 ...
食品药品质量出现问题,今后不仅要受到处罚,还会被公之于众。11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自即日起,淮南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如果触碰“红线”,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同时,企业的不良信息也将被公之于众。
据悉,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是指监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设立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示、实施重点监管的信用管理制度。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都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受到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行政处罚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自身过错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故意违法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伪造或故意破坏涉案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资料的,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列入的情形。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旦上榜“黑名单”,责任人基本信息、主要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都将在市和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务网站主页设置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公布1年,严重的还将在媒体曝光。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频次,发现再次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市食药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建立,对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