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管理,借助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网格“四级联动”的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压力。截至今年4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管理,借助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网格“四级联动”的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压力。截至今年4月,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库录入失信被执行人374名,在各类媒体及公众场所曝光1007人次,其中65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义务,履行标的额590余万元。
今年初,该院与区综治办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将执行信用惩戒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借助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网格“四级联动”的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数字化信息系统加强失信惩戒工作。
该院每季度向区网络中心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照片,网络中心上传至区政务网曝光,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特殊标注,纳入网格化管理;全区1341名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失信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后立即将相关信息通过“社管通”上传至网格化管理系统,法院即可采取查控措施。
目前该院向区网络中心推送的92名重点失信对象均已上网进行管控。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格化管理还被纳入各街道办事处的年度综治目标考核内容,由区综治办负责协调、督办、考核。同时,为鼓励网格员日常巡查中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信息,该区综治办将网格员提供被执行人信息情况纳入《江夏区打击违法犯罪破案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范围,对网格员每举报一起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予以5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截至2015年4月,网格员已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17条。
该院还与区文明办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共同联合每季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名单向工商、税务、财政等多部门推送,由相关部门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失信人信息,联手进行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