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旅游不文明会被记录档案,以后乘飞机也不能太任性了。 近日,中国民航局印发了《加强民航法治建设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要依法规范航空运输安全“旅客黑名单”制度。其实,与其说这是规范,不如说是用更官 ...
继旅游不文明会被记录档案,以后乘飞机也不能太任性了。
近日,中国民航局印发了《加强民航法治建设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要依法规范航空运输安全“旅客黑名单”制度。其实,与其说这是规范,不如说是用更官方、更权威的版本来坐实“黑名单”制度。
联想到前一段时间连总理也诟病的“证明我妈是我妈”,尽管听起来很滑稽,但是想想又不缺现实存在的理由。在信息孤岛效应依然存在、社会仍然充斥大量不诚信的情况下,如何来甄别真假?个人的守信或守规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他人或组织来证明,这种尴尬更多反证了个人诚信不够硬气或者社会对个人自律认同度不高。
个人不守规矩、不讲诚信,确实是当前诚信体系建设的硬伤。这种情况下,建立“黑名单”制度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手。对于诚实守规的重要性,道理大家都懂,但是一些人在认识与行为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原因就在于没有触动到利益:诚信守规与否对实际生活影响不大,更有甚者讲诚信守规矩反而吃亏。把不诚信、不文明记录在案,与现实诸多生活挂钩,营造“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制度环境,这种利益的触动所产生的倒逼效应,是建“黑名单”制度的意义所在。
所以,建立“黑名单”制度有现实意义,社会也给予了很多期待。现在很多行业,不少部门都已经或者正在考虑借力“黑名单”来整治各种社会失范行为,但是“黑名单”制度的推出要避免粗犷,“黑名单”要想真正发挥威慑力也需要更多的规范和细节来配套。
今年“五一”爬红军雕塑照相的游客被拉入“游客黑名单”。对于这种拉黑,大多数人拍手叫好,但是根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不良信息至多保存两年,可见,被拉黑十年的期限远远超过规定的范畴,让人看到“黑名单”制度设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瑕疵。“黑名单”制度如何出台?哪些人该被列入“黑名单”?具体的程序怎么样?不良记录与哪些实行关联?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一连串的疑问需要回答。“黑名单”制度不仅在制度设计上本身要合乎法律、合乎规范,首先保证自己不存在硬伤,而且在内容上也应该完整而细致,让黑名单在应用上更具有实际的操作性。
另外,“黑名单”制度要有威慑力,它必须还要执行有力。要通过严格执行,来减少观望的情绪。对于公众来说,我们不仅需要知晓哪些行业对哪些行为设置了“黑名单”,那些被拉黑的人后来实际经历了什么?对他们的实际影响有多大?由此对他们的改变又有多少?我们需要看到更多的实际案例来验证制度的刚性和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