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获悉,我省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在全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同时发布。 据悉,今年是《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 ...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获悉,我省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在全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同时发布。
据悉,今年是《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我省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349917户企业纳税人全部纳入评价范围。与以往年度相比,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指标体系、结果应用均有较大变化,并呈现诸多新亮点。
据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直接判定为D级;采集了纳税人国税、地税管理服务相关信息的同时,还采集了部分纳税人的海关、工商、银行等外部信息。
此次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共评出A级纳税人10854户、B级纳税人290172户、C级纳税人35420户、D级纳税人13471户。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机关将把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税收分类服务和管理,对A级信用的纳税人主动向社会公告名单、一次性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三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帮助办理涉税事宜;对B级信用的纳税人,实施正常管理;对C级信用的纳税人从严管理;若被确定为D级纳税信用,将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审核等诸多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确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