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郑州地铁1号线日均客流已增至27万人次,最高日峰值达35.1万人次。逃票、安检、车厢内进食……这些“乘车问题”,地方立法将如何规范?昨日下午,《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 ...
目前,郑州地铁1号线日均客流已增至27万人次,最高日峰值达35.1万人次。逃票、安检、车厢内进食……这些“乘车问题”,地方立法将如何规范?昨日下午,《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一审。一些有争议的立法问题,究竟何去何从,值得关注。据悉,这将是我市首部关于轨道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逃票三次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依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对无票、持无效车票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运营单位可按照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全程票价5倍以下票款。
但近年来,地铁内逃票行为愈演愈烈,冒用老年卡乘车更是屡禁不止,不少市人大代表建议出台针对地铁逃票行为的处罚条例。
为遏制逃票行为,《草案》提出“三层设想”: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使用伪造证件的,可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最高票价五倍票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赋予地铁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权
《草案》明确郑州市轨道公司的服务职责,并赋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郑州市轨道公司合约法规部副部长胡全贵认为,与政府规章最大的区别就是,赋予了轨道经营公司行使处罚权。“考虑到轨道交通客流大、流动性强,某些轻微违法行为需要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执法成本最小化,我市借鉴武汉等城市规定,授权地铁经营公司行使20至100元以内处罚权。”
地铁内饮食最高罚百元
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是否要法定禁止,曾引发广泛关注。《草案》明确,车厢内进食等10种不文明行为均在禁止之列。
这些明令禁止的行为包括: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踩踏座席;擅自张贴、涂写刻画;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摊设点;乞讨卖艺;派发广告宣传品;玩轮滑;擅自拍电影或广告片等。
此外,对宠物、电动自行车、充气气球、醉酒者、学龄前儿童单独进站等,也会被拒绝。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导盲犬外,想带“萌宠”进站,恐怕将不被允许。执意不听劝导者,地铁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于已乘车的,将责令其下车,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于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可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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