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今,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三农,可见中央继续把服务三农摆上重要位置。为贯彻国家、地方及农总行服务“三农”的指导思想,把握服务“三农”的主体本质,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农行浙江乐清市支行立足服 ...
2004年至今,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三农,可见中央继续把服务三农摆上重要位置。为贯彻国家、地方及农总行服务“三农”的指导思想,把握服务“三农”的主体本质,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农行浙江乐清市支行立足服务“三农”,针对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加速推广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涉及全市九镇八街道,得到了广大农户好评。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因普遍没有产权证,加上政策、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流转作了限制,农民有房不能抵押,创业缺乏金融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自从乐清市人民政府对农户出具了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的相关政策文件,农户集体性质房产转让、抵押在当地受司法实践保护,乐清市支行以此为契机,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号召,落实支农、富农政策,根据中央《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政府支持下适时推出农房抵押贷款,为有经营实体的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贷款用以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农户以集体性质土地上的房产向银行抵押申请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农房抵押贷款借款人准入条件为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18周岁以上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贷款可用于农户生产经营和农户消费,主要包括农户农、林、牧、渔业等生产经营和农户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费,以及医疗、学习、修缮房屋等需要。农房抵押贷款单户最高可贷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最高为2年。
丁学浩是乐清湖雾人,从事苗木种植,年初想扩大生产规模却苦于资金不足,多方筹款无果之时,他看到了农行贷款新政宣传便来到乐清大荆农行,他说自己在湖雾有一套集体房产,问了其他银行,贷款都不方便。经过沟通,农行的客户经理了解到他为人实恳,从事红豆杉种植多年,在进行必要的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之后,便上报此笔贷款,2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审批,通过农房抵押办理了30万元贷款,并给予利率一定的下浮,解决了客户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客户从该项贷款获益后,感叹地说:“现今俺农民房也跟商品房一样值钱了,多谢农行推出的这项贷款产品。”
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是农行对农村地区实施普惠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户以农房向农行抵押申请办理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既扩大了抵押物品种,提高了农户贷款抵押率,同时将农户的非商品房住宅(农民房)的产权用以抵押,盘活了农户静态资产,让农户“死产”变“活钱”,满足其对生产经营、创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
农行乐清市支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表示,农房抵押贷款的开办,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抵押担保缺失导致的贷款难问题,为新型农业主体实现规模经营搭建了良好的发展融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