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根据《宁波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经县局初评、企业确认和市局审定,市局对对全市68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 ...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根据《宁波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经县局初评、企业确认和市局审定,市局对对全市68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占总数的77%。其中诚信企业127家,占参评企业的8.49%;守信企业507家,占73.80%;警示企业34家,占4.95%;失信企业19家,占2.76%。与上年度相比,诚信企业和守信企业比例分别上升0.08%和0.67%,警示企业下降1.19%,失信企业上升0.46%。
从今年的评定情况来看,低信用企业存在两个特点。一是由于各县(市)区局(分局)在评定标准宽严度把握上差距较大,导致出现失信企业集中在某几个地域的不正常现象。二是由于验配类零售企业存在较多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销售对象的特殊性,经营验配类产品的低信用企业较为集中。
下一步,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根据评定结果分析影响企业经营质量信用的具体原因,归纳低信用等级企业存在的主要缺陷,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加大对低信用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抽验力度。同时,还要求评定人员切实提高责任心,按照评定要求规范评定行为,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初评结果,稳步推进信用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