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内,各监管部门都要将监管职能、监管结果尽可能地固化于公示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使用效益;对外,逐步将司法审判信用信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纳入信息公示范 ...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内,各监管部门都要将监管职能、监管结果尽可能地固化于公示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使用效益;对外,逐步将司法审判信用信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纳入信息公示范围,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
实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向社会公示并实行分类监管,分别适用不同的监管措施。
自今年起,本市正式建立“两个随机、一表共享”抽查监管机制。对信用风险等级为“良好”的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指定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跨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
按照“守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的原则,建立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约束机制。严格推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建立跨行政部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法诚信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在商事登记、许可审批、获得荣誉、资质资格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
扩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范围。今年本市要建成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质量的全程追溯,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链条。
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引进危害性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细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程监管,有效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
运用现代化手段实施监管,建设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电子链接标识,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义务,提升网络交易与服务行为监管水平。
完善企业承诺、信息公示制度、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度、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建立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