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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 互联网金融征信迎利好

来源:网络 2014-10-12 23:39:45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一周余时间。虽是在国庆长假期间,但上海已有39户企业率先在系统上填报了2013年年报,其中16户已完成公示,供公众查阅、 ...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一周余时间。虽是在国庆长假期间,但上海已有39户企业率先在系统上填报了2013年年报,其中16户已完成公示,供公众查阅、监督。

  这也意味着,作为上海自贸区试点成功的成熟经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正式在全国复制推广。根据规定,今年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应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点开上海市工商局主页上的“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看到“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公示”、“信息公告”等5个选项,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就可以查看该企业对应这5个选项的信息。其中,“企业信用信息”一项还分工商公示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分别由工商部门和企业报送。

  今年8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二十五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首先企业需公示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等。

  《条例》的施行,对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P2P机构而言也是一大利好。“由于国内征信体系的不完善,P2P网贷行业又未能接入央行征信,因此多数平台倚重线下信用审核;随着《条例》的施行,风控人员通过线上查询,即可获取企业相关信息,从而对企业信用度、还款能力进行判断,审批贷款的金额及期限,既提高了借贷效益,又节省了运营成本”有关人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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