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该省出台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食品安全工作在强化组织保障、重典治乱、专项整治、应急预案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农产品及进出口食品等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
此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监督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入市管理、质量检测、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将四川建成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落实责任强化属地管理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中,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要求,今年底前,市、县两级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岗位人员及工作职责,乡(镇)落实专(兼)职监管员并确保在岗履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重点村社设立兼职协管员或信息员,开展宣传、巡查、检测和产地准出服务等工作。
农业部门履行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省级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抽检、标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技术研发、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市级做好督导检查、交叉执法等工作。县级做好重点监管对象档案建立、安全技术推广、监管执法和品牌培育等工作。乡级做好农民培训、投入品使用指导、日常巡查、产地准出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通报、问题曝光和问题约谈制度。各职能部门则根据自身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监管。
同时,将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产地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有关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分散农户也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全程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方面,严格生产源头治理,依法做好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定时降解农药、有机肥、畜禽饲养及水产养殖安全投入品。
同时,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准出、储运、准入无缝衔接机制,以市场准入倒逼产地准出,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加大“菜篮子”和大宗粮油产品监测力度,构建覆盖主要生产基地、涵盖收储运环节的监测网络。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加快完善市(州)、县(市、区)追溯信息平台,优先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生猪纳入追溯范围,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追溯试点,逐步实现全省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和便捷性。
在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上,加快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推广示范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实施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发展战略。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积极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设立品牌产品销售专柜、专区或放心店。
广泛参与严打违法犯罪
四川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实行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
为此,四川还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除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外,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引导消费者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农产品能力。
相关专家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幸福,关系到国家稳定和强盛。如今社会上扒光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刺痛了民众的心灵,对于敢吃什么心中没数,日常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我国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比较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我们在各个方面的欠缺。加强农产品安全,关爱人身健康,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与农业投入品的关注,提高人们的食物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同时,必须实现农业现代化,让农业朝着“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