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中一直存在簿记建档与公开招投标发行之争,前者有利于发行效率,后者有利于发现价格,各自优势与不足并行。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行”)金融市场司发文为信用债公开招投标松绑,取消了原来多 ...
债券发行中一直存在簿记建档与公开招投标发行之争,前者有利于发行效率,后者有利于发现价格,各自优势与不足并行。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行”)金融市场司发文为信用债公开招投标松绑,取消了原来多项限制,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这将有利于信用债招投标发行方式的扩张,但由于发行效率远逊于簿记建档,市场人士认为,簿记建档在信用债发行市场上的霸主地位不会受到实质冲击。
也有观察人士分析,此次央行授权上海清算所(下称“上清所”)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16号文”)有进一步提高上清所地位的意图。
“16号文”松绑信用债招投标条件
上清所4月21日发布人行金融市场司“16号文”,同时废止了2010年6月8日发布的原来规范招投标发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比被废止的文件,“16号文”最关键的内容在于取消了原来对“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A级;当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投标参与人不得少于30家”、“投标参与人上一年度通过央行发行系统投标认购债券总量(不包括中央银行票据)的排名在前80名”等的规定。
从这个角度来看,信用债的发行人范围和投标范围都被大幅放宽,而直接的影响是信用债将更多采取招标方式发行。
“去年,中央债券登记结算总公司(下称"中债登")就曾经提出将采取招投标发行的发行人债券发行总规模的限制降低至50亿元,此次央行一步到位取消总规模限制,是债券市场发行方式的一次大解放。”一位承销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如是说。
同时,“16号文”还规定:“发行人招标发行债券不得设置基本承销额,不得对投标价位差或投标价位的连续性进行限制。发行人规定投标利率区间的,利率区间不得低于50个基点。”
“从招投标发行方式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有助于获取最为市场化的发行利率,有利于准确地反映市场供需状况,提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市场化定价能力,再度重申禁止基本承销额和不低于50个基点的利率区间是为了避免债券发行人与承销商干扰市场定价。”上述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
簿记建档与招投标之争再起
目前,市场上采取信用债发行的主要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铁道债等市场接受程度高、流通性好的债券品种,信用债发行的主流是簿记建档。
“鉴于招标发行的一些特征,短期内并不会有很明显的效果,实行招投标发行的仍然会集中在那些规模大、流通好、市场接受程度高的高评级信用债,尽管监管机构的硬约束取消,但市场选择仍然会有软约束。簿记建档仍然会是主流,而且从国外的债券市场也可以发现,簿记建档发行占据信用债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也有投行人士表示,尽管债市打黑风暴之后,信用债发行速度有所放缓,但随着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与开放,信用债发行仍然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尤其是具有平台背景的较高信用评级的信用品种接受程度相当高,而且短融和中票已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随着接受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招标发行将会为更多的发行主体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