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广东新一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展开

来源:网络 2014-04-19 00:53:53

  为了进一步提高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诚信纳税氛围,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东全省税务机关正在有序开展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本次评定的参评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 ...

  为了进一步提高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诚信纳税氛围,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东全省税务机关正在有序开展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本次评定的参评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将根据纳税人连续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财务管理、发票管理、税务检查情况以及其他纳税人社会诚信情况,从高到低评定A、B、C、D四个级别。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持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不纳入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目前,在广州,国、地税机关已联合成立了广州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领导、协调、审核、检查和监督工作。对拟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纳税人,将通过税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满后,税务机关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税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纳税人名单。B 、C 、D 级纳税人由主管区(市)地、国税局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纳税人或供纳税人查询。

  据了解,评定结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纳税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评出的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告表彰,并提供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发票供应、依法免除税务检查等优质办税服务,对B、C、D级纳税人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管理与监控。

  在此前全省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全省范围符合评定条件的纳税人共76万户,评出A级纳税人8426户,占参评户数的1.1%。A级纳税人户数占A级纳税人总数排在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佛山市2377户,占28.2%;广州市2028户,占24.1%;东莞市730户,占8.7%。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一带一路江苏风:双向开放 机遇共享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2018-09-04 16:09:17

江苏:以绿色信用制衡“黑色”企业


经济日报 2016-10-08 07:34:10

山东德州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德州新闻网 2013-07-30 14:47:07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