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将有序接入征信系统。CFP供图 阅读提示 3月15日,我国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同旧法相比,新法加大了对采取虚假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失信行为 ...
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将有序接入征信系统。CFP供图
阅读提示 3月15日,我国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同旧法相比,新法加大了对采取虚假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了消费维权领域的诚信建设。但就整个社会诚信体系而言,这只是一个方面。一年前的3月15日,在酝酿了十年之后,我国首部征信行业法规条文《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征信业从此步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两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意味着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正朝法制化方向迈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本报记者吴杨 “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古人用最简洁直白的语言,概括出了诚信对个人的社会影响力。但在地沟油、毒奶粉面前,我们不禁要问,诚信离我们究竟有多远? 作为经济学专家,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苏宁也时常会这样自问。在他看来,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实质复杂—从小处看,是个人品质问题,从大处讲,牵涉到整个社会体系建设。而从狭隘定义角度看,信用体系应该包括两个层面:社会信用和经济信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信用是基础,经济信用是突破口。要想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信用体系,一定要打开经济信用这个突破口。 对于这些大道理,在乌鲁木齐开了一间水泥厂的企业主李兰志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诚信其实并不遥远,就说眼前,如果再通不过评级、授信,贷不上款,自己的厂子,就会“很麻烦”。 信用建设之经济活动 和许多中小微企业一样,李兰志的厂子又遇到了资金短缺贷款难的问题。 十年前,她和丈夫在开发区(头屯河区)创办了一个水泥制品加工厂。随着厂子规模越来越大,投入也不断增加。为贷款,拉关系、托人情,在十年时间里,她也只从银行共贷出了十万元,这点钱“塞牙缝都不够”,而且还是以房产做抵押。 “钱少不说,光贷款的手续就能烦死人”,为此,李兰志至今耿耿于怀。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夫妻俩不得不借“高利贷”。 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由来已久。 在2013年5月自治区政协举办的首届金融创新与实践论坛上,自治区银监局局长赖秀福表示,新疆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仅占全部贷款的13.6%,就是说,每一百个小微企业,从银行贷到过款的,只有不到14个。即便放在全国,这个比例也只有21%。实际上,银行是有信用贷款产品的,但大部分银行的信用贷款是针对VIP客户,或助学贷款等政策扶持的对象。普通客户想申请信用贷款很难,而且真正对普通客户做信用贷款的银行并不多。 李兰志始终想不明白,同样都要支付利息,部分银行为啥就“不信任”中小微企业呢? “关键缺少一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信用信息沟通平台。”苏宁认为,横亘在小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鸿沟,需要这样一个平台来连接。从银行角度来看,对申请贷款的众多小微企业缺乏客观深入的了解,尤其是经营信用方面,才使银行在有限的调查范围内,不得不为降低风险而做出谨慎选择。加之在现行利率不变的前提下,银行如果抽出专门力量调查小微企业征信状况,势必会增加额外的管理成本。而对于民间借贷机构来说,贷款是一项主营业务,同时,因其贷款利率往往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无论是在信用调查还是成本核算上,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优势。小微企业在民间机构贷款比在银行贷款相对更容易。 事实上,因经济信用缺失所带来的矛盾并不止于此。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信息的不透明所引发的问题,远非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这么单纯。“影子银行”的存在就是代表。 影子银行,顾名思义是行使着银行的功能,却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其工具和产品,它是正规银行业务无法满足经济、市场的资金需求时产生的“替代银行中介”。 李兰志为筹措资金所进行的民间贷款,恰恰就是影子银行中运作最复杂、种类最多变、透明度最低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完全绕开银行,由民间的资金剩余方,向资金短缺方提供借贷资金。尽管民间借贷本身并不涉及银行,但许多资金的源头仍出自银行,只是贷款经过挪用和多次转手之后,已经脱离了银行的视野。民间债务链如果断裂,许多银行借贷很可能因突然变成坏账,而步入“深渊”。 李兰志或许不知道,为杜绝这种不规范的经济活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就呼吁,制定相应的法律来维护和使用征信数据库内的信用信息,为规范信息共享建立法律保障,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而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也再次提到了“影子银行”问题,并表示,对于类似的金融风险“正在加强监督”。 信用建设之社会行为 事实上,在厂子冬休的几个月时间里,李兰志除了为来年的开工四处筹钱,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讨债”。 由于生产的季节性要求,一到冬天厂子就暂停运转。机器虽休息了,可夫妇俩却开始四处追要拖欠的货款。“我们也希望每一笔生意都能货款两清,但如果真是这样,就会流失不少客户。” 李兰志坦言,为避免追款行为进入司法程序,在这个行业里,准确评价交易对象的信用度,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能力。有时,为了不打官司,甚至宁可少收货款。为何会如此? 李兰志说,自己的一个朋友为讨要货款诉至法院,虽然胜诉了,却由于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等就是两年,“我们实在耗不起啊”。 让李兰志感到“耗不起”的执行难问题,的确是当前反映较为强烈的社会热点之一。尽管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非常复杂,但从诚信体系建设角度来看,苏宁认为,从某种程度讲,这依旧与信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原因有极大关系。没有一个统一集中的信用信息平台,不论是对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诚信来说,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执行难就是一个典型问题”。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正式开通,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纳入其中。在这批名单中,自治区共有24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榜上有名”,截至2月10日,已有34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的法律判决。 “从绝对数上看,履行判决的数量不多,但其中有30件是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凌国英认为,这说明,建立公开透明的失信名单库,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起到了对失信者惩戒、震慑的积极作用。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倘若仅仅依靠曝光的方式倒逼失信者履行义务,手段显然有些单一。 今年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不少行业都有自己的信用‘黑名单’,但由于没有共享集成,往往就成了信息孤岛。各部门的联动,就将这些孤岛从点状串成了网状,”苏宁说,如果把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再共享到一个大平台上,就能让更多的人、更多的部门机构所了解。 信用建设之制度规范 构筑诚信社会到底难在哪儿?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信用评价体系? 苏宁认为,关键是要建立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息标准、共享与披露、信用奖惩、市场监管等内容在内的信用法规体系,可现实是,即便是征信管理机构,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可以涵盖经济、社会活动等所有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 为此苏宁引述了一个微博故事。一位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因忘带钱包逃票搭乘了一次地铁。毕业找工作时,因这个“诚信污点”,许多公司都拒绝了他。 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已形成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产、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等行业,都受到直接和明确法律规范与约束。 今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曾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成为一些代表委员所热议的话题。李克强总理则再次提出,要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事实上,我国也开始致力于这项工作。截至2013年末,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在全疆已为18.02万个企业和1096万个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建立农户信用档案280万户,已评定信用农户数249万户。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随着条件的成熟,这套征信基础数据还将采集个人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信息、个人欠税信息等,平台搭建“将更全面地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 同时,征信系统的负面信用信息对企业和个人的行为限制,已经不局限于贷款、买房、办卡,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务员录取等多个领域也已广泛应用。 我们朝诚信社会又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