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举行新闻通气会。会议披露了湖南省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验证试用工作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部署,湖南省于2013年10月28日全面启动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
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举行新闻通气会。会议披露了湖南省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验证试用工作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部署,湖南省于2013年10月28日全面启动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验证试用工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服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省已有15.48万人在平台上提交了用户注册申请,其中11.98万人通过了身份验证并成功查询信用报告20.77万次、信用信息概要20.47万次、信用信息提示21.61万次,试用工作有序平稳,有效满足了省内公众足不出户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
从用户注册的情况来看,至2013年12月31日,省内用户注册后验证通过的比率为77.39%,主要是平台出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考虑,对用户注册采取了严格的验证手段。目前所使用的手段包括两种,一种是“数字证书”验证,要求使用第三方认证机构发行的电子文档证明本人身份,当前平台仅支持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银行或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这类证书通常存储在密钥(U-Key)中;另一种是“私密性问题”验证,要求在线回答5道问题并且回答正确的题目在4道以上方可通过验证,这类问题主要是基于个人在银行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身份信息和信贷交易信息设计的。
从试用期间的信息查询情况来看,社会公众在平台成功注册后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取详细程度不同的三类信用信息:一是个人信用信息提示,即最近5年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简单提示;二是个人信用信息概要,即汇总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关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统计信息;三是个人信用报告,即详细展示个人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完整信用报告。
三类信息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对于仅关注“有”还是“无”不良信息的社会公众来讲,信息提示简单便捷;对于需要全面了解本人信用状况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的社会公众,个人信用报告更能满足其需求。三种信息的获取方式也不相同,信用信息提示可通过用户注册时绑定的手机短信获取或登录互联网平台查询,而其他两类信息必须登录互联网平台才能查询。
目前,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面向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省(市)开放,凡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社会公众,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能够有效保障公民了解自身信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