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传媒讯:2013年11月15日下午,新浪传媒论坛第九期《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陈永洲事件的启示》在北京新浪总部举行,论坛就“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媒体在监督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媒体如何 ...
新浪传媒讯:2013年11月15日下午,新浪传媒论坛第九期《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陈永洲事件的启示》在北京新浪总部举行,论坛就“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媒体在监督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媒体如何自律”三大主题展开了讨论,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徐迅在第一个主题“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的发言实录:
徐迅:毫无疑问,在陈永洲这个事件当中带来新闻伦理的问题是非常多的,但是它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我认为我们中国新闻界经常会把一些涉及到法律底线的问题当成伦理来讨论。如果越过了法律的底线,何谈伦理?伦理是做好人的标准,可是法律的底线都守不住,还要谈伦理,有点奢侈。这是我的基本看法。
回到这个主题,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其实公正不仅仅是商业报道的标准,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存在着公正的问题,客观、公正、真实、全面、中立、平衡等等,这是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应该遵循的基本标准。
涉及到陈永洲这个事情,最大的令人惊异的点是一个记者收下50万元,至于做的事情在其次,因为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新闻工作可能获得的收入。不管他的报道真实还是虚假,这50万块钱如果是真的,当然现在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他自己说收了50万,司法机关最后怎么认定再另当别论。所以,记者收钱这个事,农处长也说,处理了很多类似的案件。
大概5年前河北蔚县矿难封口费的事件,就已经很令人吃惊了,那一次是8家媒体、10个新闻工作者,最后是9个人判刑,1个人纪律处分,10个人都受处罚,其中最多的收了44万,判刑最高的12年,因为还有其他的毛病,数罪并罚判了16年。8家媒体全都受到了行政处罚,内部整顿、停刊整顿,撤销记者站,这个处罚结果相当惊人。教训之深刻,到现在还是记忆犹新,这次陈永洲事件好象有点前赴后继的感觉,可见媒体并未真正从中吸取教训。除了陈永洲之外,昨天又有消息披露出来,浙江又有3个记者因为涉嫌受贿开庭了。是不是还有其它的?这些事给媒体的打击是重创,真是寒意逼人。
要确保新闻报道的公正,最重要切割一切利益关系,避免利益间的冲突。其实在中外新闻工作的新闻准则当中,对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规范,只要和利益保持着关连,这种利益可能是金钱、现金,可能是广告、赞助,也可能是名誉、地位等等,也就是可以作为交换的各种利益,作为记者的公正立场恐怕就难以持久。时间长了、利益多了就越界了,就可能涉嫌犯罪;数量少的、时间短的,也就是利益小的,就可能是职业道德的问题。
其实媒体和利益发生关系,不是一天之间就发展到这个水平。我曾经主持过一场讨论,主题就是“红包与车马费”。结果当时那个会场,比我们今天这个规模大概大三倍,参加的差不多都是职业记者,结果这个话题一摊开,立刻所有的人都在说话。后来我就急了,因为我这个主持人没履行好职责,我一拍桌子站起来,我说:我是主持人,所以所有的人都得听我的安排。如果都想发言,举手,你是第一,他是第二、第三、第四,每个人不能超过几分钟,超过了我就叫停,这样才可以保证大家都有话说。其实车马费只是红包中的小钱,一般来讲几百块钱,上千块钱了得了,和陈永洲的50万相比,真的不能算是一个大红包。但是所有的记者都有话说,说明我们对这种小利的看法十分不同。其实,所有的口子都是从这个地方开始的,先有小钱,再有大钱。
这几天我所在的单位在准备给记者做培训,我们的领导说徐老师你讲课,得告诉他们怎么才能规避这样的风险。我说规避这样的风险,前提就是你先守住职业道德的标准。你能做到小钱不动心,才能有勇气拒绝大钱,才会考虑大钱后边是什么风险。虽然表现的是法律上的结果,但实际上它的第一道防线应该是职业伦理。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