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反规避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青岛中院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青岛机场大力配合下实施了三项新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一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二是查处拒不执行判决 ...
11月7日,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反规避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青岛中院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青岛机场大力配合下实施了三项新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一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二是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三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飞)制度。
三条新规打击失信被执行人
据了解,青岛中院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青岛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方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与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检察院签订了《关于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界定了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过程中所担负的责任,使拒执罪的法律适用更具可操作性。与青岛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青岛国际机场安检部门签署了《关于建立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飞)联动机制的会议纪要》,两级法院将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航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被执行人实施“限飞”。
三年追偿欠款15.44亿余元
记者了解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已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制度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飞)制度近日已与相关单位联合签署完毕,今天开始实施。 最高法院于近日通报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青岛法院公布了259名当事人,名单公布后,已有10起案件的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还有很多被公布的企业和个人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2011年以来,青岛市法院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依法拘留被执行人2938人次,罚款270.5万余元,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15.44亿余元;向1534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74名被执行人出境;以拒执罪处理60案62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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