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后,株洲市环保局将会把各类企业环境信息,报送给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人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则将会把各类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除了完善“绿色信贷”的条款,株洲
《株洲市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后,株洲市环保局将会把各类企业环境信息,报送给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人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则将会把各类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除了完善“绿色信贷”的条款,株洲还首创“更改机制”,给企业一个知错能改的机会。
企业自被告知其环境违法信息已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之日起,自己主动、及时地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则可向原信息报送的环保部门申请变更环境违法信息,由原报送信息的环保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并核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虽然之前的“不及格”记录5年内都不会撤销,但整改好了以后,会有一条新的“改正”记录,以保证企业贷款的顺利进行。
企业在申请变更环境违法信息时,应该先提交变更环境违法信息的申请,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方案和原信息报送的环保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结论,以及被环保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企业提供结案呈批表。
株洲市环保局在接到企业申请变更环境违法信息报告和原报送信息的环保部门作出的核查验收结论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变更决定,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在征信系统中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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