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厂商苏泊尔2月16日被曝光钢锅锰含量超标数倍,或可导致帕金森病。公司17日随即申请临时停牌,公告称“公共传媒出现关于苏泊尔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2月17日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
厨具厂商苏泊尔2月16日被曝光钢锅锰含量超标数倍,或可导致帕金森病。公司17日随即申请临时停牌,公告称“公共传媒出现关于苏泊尔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2月17日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澄清公告后复牌”。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梳理后发现,企业诚信问题已经成为股价的新“风向标”。由于失信导致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现象已不鲜见,尤其是在涉及食品安全领域,这一“风向标”更是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专家指出,无论公司上市与否,做好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坚持诚信经营,而非“临时抱佛脚”才是企业赢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任的“法宝”。
一、上市公司“质量门”频现
2月16日晚,部分媒体报道,称苏泊尔81个规格炊具被认定不合格产品,钢锅锰含量高出国标近4倍,可能导致帕金森病。就在媒体曝光后不久,永乐电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已对苏泊尔相关问题锅具进行了“全面下架”处理。
1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表示,苏泊尔临时停牌。记者了解后得知,暂时停牌是由于媒体爆出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主要是为避免市场股价发生重大影响。
苏泊尔并非是唯一一家因食品安全而“中招”的企业。2012年,思念食品屡次被消费者爆出安全问题,先是消费者声称在汤圆中发现创可贴,紧接着又有消费者表示在水饺中发现了死苍蝇。消息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使得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思念食品股价亦没有逃过下跌的命运。
2月13日,思念食品股价收盘报0.14新元,合人民币仅0.7元左右,被部分投资者称为“神仙股”。尽管短期来看,股价并没有大幅下降,但目前价格与2006年0.54新元的发行价相比,跌幅已经巨大;与2007年的历史高点2.52新元相比,累计跌幅已逾九成。
无独有偶,2011年因陷入“骨汤门”而受消费者质疑的味千中国也难逃资本逃离的“厄运”。味千中国近日发布盈利预警公告,称上市公司2011年盈利将大幅下挫,降幅或为20%-30%。公告中提到,“董事会认为,盈利减少乃主要由于部分媒体于2011年第三季度前后报道本集团产品之若干事宜,令收入减少。”而雨润食品的公告也表示,“媒体持续多月之负面报道影响了集团的商誉和消费市场对于集团产品的信心,预计2011年盈利可能下降38%。”
事实上,早在2011年4月,双汇爆出“瘦肉精”事件时,食品安全与股价的联动效应已经显现。2010年,双汇集团宣布宣布将包括济源双汇在内的屠宰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双汇发展还曾出现连续多个涨停;而“瘦肉精”事件曝光后,双汇发展4月19日、20日均跌停,市值蒸发超过百亿元。
二、诚信成公司股价“风向标”
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认为,资本市场作为为市场经济各个方面提供源动力的“引擎”,是最强调参与各方遵守“游戏规则”的市场,严谨缜密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无疑是这些游戏规则中最重要的正式规则之一。
而在我们的资本市场中,一些公司从上市之前的包装到上市之后的虚假陈述,都会导致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损失。不遵守诚信的“游戏规则”,在给别人带来损害的同时也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
国金证券自营部一位投资人士告诉记者,企业的欺诈、虚假宣传、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及“质量门”都是投资策略的重要“风向标”,尤其是在食品领域这一现象更加明显。“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会让投资者产生很大的疑虑,公司的业绩会有多大下滑?财务报表是否也有造假?消费者和同行是否会选择立即卖出?这些会让投资者直接改变投资策略。”他认为,企业与其等到媒体曝光,不如在信息披露中自行披露,反而不会让投资者产生太大反感;虽然也有可能带来业绩或销售额的下降,但两害相权应取其轻。
上海某私募基金负责人亦对记者表示,在股票二级市场中,对于上市公司的公告、新闻报道,都是非常受关注的。公告作为公司自身信息披露的渠道,一般都会相对谨慎,而媒体的监督,特别是一些关键、要害问题的报道,往往在短时间内会左右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影响到投资者对于公司运营、公司股价的判断,甚至会影响公司的决策。
作为上市公司,一些涉及到安全、环保、卫生之类的问题,与其让媒体来揭短,不如通过更为直接的公告的方式,来让投资者有一个相对透明、公开的选择。
“影响股价的是预期,新闻往往爆料出来的都是超预期的东西,如果一些行为明明知晓却不做说明,那么只能让投资者用实际操作来做决定了。而这样的结果,往往不仅是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失,企业自身的声誉也会大打折扣,反过来又会影响到自身价值的判断。”上述私募基金负责人说。
三、上市公司信披待改善
除了二级市场,在股票一级市场中,虚假陈述更让投资者触目惊心。业内人士表示,无论公司上市与否,都应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这不仅是保护投资者的方式,对公司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黄江东表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是证券市场的三大“毒瘤”,极大地破坏了市场“三公”原则,若不严打这些违法行为,良好的证券市场秩序无异于天方夜谭。
专家建议,应当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改革新股发行机制。信息披露必须要充分、完事、准确,要严格追求信息披露不实的责任,对投行等中介机构协助发行人编制虚假材料、“包装”上市的行为,要予以严惩,切实使其付出沉重的违规成本。市场化为真市场化,不能伪市场化,明确参与各方的法律责任,提升询价、定价的合理性,妥当平衡发行人与投资人的利益。对上市后一定时期内业绩变脸的公司,要严查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法律责任。在一级市场上切实建立起法律约束、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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