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评级体制没有体现信用经济的本质要求
来源:网络
2011-08-24 13:08:19
信用社会化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评级体系做保障,评级是一个履行国家对社会信用实施管理职能的特殊行业,评级机构的首要职责是社会公共责任;评级标准应能真正反映信用风险运行的内在联系,从技术层面保证评级信息的可靠性;因为评级机构的履责行为直接关
信用社会化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评级体系做保障,评级是一个履行国家对社会信用实施管理职能的特殊行业,评级机构的首要职责是社会公共责任;评级标准应能真正反映信用风险运行的内在联系,从技术层面保证评级信息的可靠性;因为评级机构的履责行为直接关系国家信用体系安全,所以政府必须对其实施强有力的监管。然而,美国评级体系并没有在以上三个方面形成制度保障,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信用评级体系。
美国把评级机构作为一般市场主体定位并进行管理,由机构在自身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和选择。市场竞争法则使评级机构首先要保证自己能生存下去,由评级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最终导致的是信用级别和价格竞争。作为国家评级体系主体的评级机构的公共责任缺乏体制保障,是美国评级模式最大的缺陷。同样由于体制原因,使评级机构从根本上失去了推动评级标准和技术进步的原动力,失去了为市场提供正确评级信息的能力。在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美国政府认为充分市场竞争可以起到机构自律和自我完善的作用,因此在长达百年的评级发展过程中,没有形成有效的评级监管体系,只是在金融危机后才开始反思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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