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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如何查处达芬奇?

来源:东方网 2011-07-22 14:03:18

飞来品“名牌”达芬奇制假造假行为被曝光已有好多天了,虽然有关部门对这家公司展开了全面调查,媒体也义愤填膺,揭露的材料很多,但是,我以为多数都未抓住真正要害,而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什么“冒牌”、

  飞来品“名牌”达芬奇制假造假行为被曝光已有好多天了,虽然有关部门对这家公司展开了全面调查,媒体也义愤填膺,揭露的材料很多,但是,我以为多数都未抓住真正要害,而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什么“冒牌”、“假进口”等非本质方面,这样的查处和揭露,倒有可能把达芬奇炒成真正的“意大利品牌”,对此,我深表忧虑。

  其实,这场查处风波的“群众基础”从一开始就并不广,因为能买得起达芬奇“名牌”家具的也就是一小部分新富人,绝大部分工薪阶层和普通农民、城市小工商业者谁买得起动辄二、三百万元一套的达芬奇家具?所以,这次查处达芬奇,是为部分富人维权,大部分老百姓是看客(富人也是消费者,有关部门应该为他们维权)。少数钱多的“傻富人”花巨资买达芬奇,目的是为了炫富,骨子里是看不起中国的本土品牌,这回达芬奇把中国部分“傻富人”玩了一把,也可以说是对中国某些人盲目崇洋心理的一次警示。对这些“傻富人”,说实话我真的不怎么同情他们:为什么要花巨资去买达芬奇家具?买中国品牌的床睡不着吗?国产的优质高档家具真的比外国的东西差?

  我觉得这一次达芬奇事件,倒很像是外国的童活《皇帝的新衣》里发生的故事,当达芬奇家具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露之前,并不见富裕消费者们觉得这达芬奇有什么不好呀?他们想必是与童话中的皇帝沾沾自喜地相信自己身上的确穿着最美丽、高贵的衣服那样,把达芬奇作为身价的炫耀;现在达芬奇西洋镜被拆穿,家里的“高档外国家具”转眼成了乡镇企业生产的假货,丢脸之外还当了冤大头,这“皇帝”当得实在不是滋味。常说“顾客是上帝”,达芬奇事件的教训告诉我们:消费者千万别想着自己真是“皇帝”,不法商家常常就是童话《皇帝的新衣》中的骗子,他们会用巫术骗你去当“儍皇帝”的。达芬奇事件也是一次极有力的“武器的批判”,比开一百次批评崇洋思想的会议都有用。在这里,毛泽东主席关于“反面教育”作用的论断,又一次得到了证明。

  所以我认为,查处达芬奇,首先倒是应该彻底先查一查、清理一下社会上存在的严重崇洋思想,这是达芬奇之所以能够存在的温床、环境。现在这种崇洋媚外思想,在我们社会已经到了积重难返地步,洋品牌吃香,也不只是家具领域,服饰、化妆品、皮件、汽车等,哪一件洋品牌不是国人最垂诞的东西?就连“文凭领域”(天呀,因为此类事实在与教育无关,所以只能称之为“文凭领域”)也是洋文凭吃香哩,某些人因为拥有了什么“西太平洋”野鸡大学文凭,不是也迷倒了许多国人吗?而拥有“剑桥名人”头衔的“高知”,恐怕其数量也不在少数吧?问问他们看,名字进去前,汇没汇过钱?还有,每次奥斯卡奖颁奖前后,中国的许多非主流媒体,它们的“热情”像发疯,不遗余力地花大量篇幅报道,这算不算文化崇洋?我以为,只要崇洋意识不清除,改头换面的新“达芬奇们”还会出现的,《皇帝的新衣》也将继续由童话变成现实。真怀疑这童话是为当代中国人“度身定做”的,真佩服外国作家的远见卓识!

  对达芬奇本身的查处,我以为目前这样把主要精力用在查处它的假进口、内地加工等方面,并未击中问题的最根本要害。达芬奇的本质是什么?是严重的造假,无中生有地搞商业欺诈,实际构成了市场诈骗,因为意大利本土并没有所谓的“达芬奇”品牌,所以它不是什么冒牌问题,而是一场完完全的大骗局,与《皇帝的新衣》中那两个骗子的伎俩是一样的。对此,7月17日“东方评论”中徐新明文章《意大利媒体质疑达芬奇》,已经予以了揭露,该文引用《24小时太阳报》等意大利媒体的文章,证明了意大利本土并没有什么“达芬奇”公司和品牌,而完全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其生产基地也从未在意大利存在过,根本就是一场长期的、有组织的骗局。因此,这类案子应该不归工商局管,而应由公安局介入,作为刑事案立案查处才更确当。

  达芬奇案查处后,这个品牌的归宿应该怎样?一般而言,由于它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意大利品牌,如果以诈骗案子立案调查,那么,这个品牌就应宣告销毁。但如果由工商局查处,把重点放在什么“质量”、“高价暴利”、“假进口”等方面,则对达芬奇的处理,最后也就是个罚款;而经过罚款后,则反倒使它成为“货真价实”的意大利品牌,从地下走到了地上,如果它再马上去意大利注册一个公司,今后产品在意大利进行设计(或从意大利发出图纸),则达芬奇就可以“查假成真”,这对目前的大规模查处,将是一个讽刺,成为一场大闹剧。所以,目前这样让工商局进行的查处(其实本来就是他们监管失职),就不免让人忧虑。至于什么查“假进口”问题,我看亦无大的意义,因为若真有意大利的“达芬奇”公司,在中国内地加工生产并无不可,我们现在许多品牌,公司所在地和生产基地分离多的是,所以,达芬奇问题不是真假进口问题,而是欺诈问题。那些帮达芬奇加工的企业,也不是质量问题,是帮助造假问题。

  故我主张在调查达芬奇公司的问题上,首先应定下性质,再决定按性质由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否则,达芬奇闹出这么大“动静”,最后又将是罚点小钱了账,对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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