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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记者“黑名单”道理何在?

来源:光明网 2011-06-15 15:47:33

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前景也不很乐观。对此,普通百姓忧心忡忡,有责部门也绞尽脑汁。普通百姓忧的是还有什么不安全的食品、药品没有被发现,有责部门想的是如何改变食品、药品安全的负面形象,让老百姓安心进食吃药。 对食品、药品安

    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前景也不很乐观。对此,普通百姓忧心忡忡,有责部门也绞尽脑汁。普通百姓忧的是还有什么不安全的食品、药品没有被发现,有责部门想的是如何改变食品、药品安全的负面形象,让老百姓安心进食吃药。

    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有重要责任的部门之一——卫生部,昨天向媒体公开了其治理食品、药品安全“乱象”的措施——建立“黑名单”。

    其实,“黑名单”早就该建立了。从某种意义而言,现在才想出“黑名单”的办法来治理食品、药品领域的乱象,实为相关领域有责部门的失职。在一些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比较好的国家,有责部门建立的“黑名单”,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害群之马有很强的震慑力。在“黑名单”制度下,任何人既入“黑名单”,就意味着其终身不得从事与食品、药品生产相关行业的任何工作。而“黑名单”的可怕之处,并不在于其对某些人设立了永久禁入标志本身,而在于这个禁入标志,对禁入人而言,不啻为其贴上了道德判定的标签,由此带来的禁入领域,可能远不止食品、药品生产领域。由于“黑名单”制度的存在,在食品、药品领域为害作乱者,无异“道德破产”者。而在食品、药品安全秩序正常的社会中,缺德者在任何领域都寸步难行。

    但是,实际上,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非想象中的大笔一挥把某人填入名单那样简单。“黑名单”制度,是以细致严格的日常监管为前提条件的。怕就怕监管部门日常吊儿郎当,睁只眼闭只眼,瞎猫偶尔撞死耗子,把“倒霉鬼”列为典型,作为自己的政绩,最后再把监管异化为设租,则终了难免导致满目皆墨而“法不责众”,到此时,“黑名单”也只能徒呼奈何。

    也许是有责部门在建立“黑名单”制度时,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局面,令其在把什么人首先加入“黑名单”的问题上颇费踌躇,于是想出了一个“神来之笔”,那就是首先把那些报道食品、药品领域乱象的“极个别”记者加入“黑名单”!从卫生部门角度看,有如此想法,绝非毫无“道理”。报道食品、药品领域乱象的记者,虽然不是有毒食品、有害药品的生产者,但是,造成百姓终日战战兢兢、进食吃药如同服毒的社会不安心理的现象,他们“难辞其咎”。正是记者的报道,给人们造成了监管部门左支右绌、作为不力的印象。

    从近几年食品、药品安全的乱象来看,记者之手的确“伸得太长”,几乎每一起影响深广的大案要案,都是不同媒体的记者“越位”揭露的。并且,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记者在报道某些食品、药品领域的乱象时,只是浮皮潦草地浅尝辄止,没有过硬的一手证据,那么,监管部门接下来的调查,不是“查无实据”,就是指记者“言过其实”,更有甚者,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不了了之。记忆不坏的人们不妨翻翻自己的“内存”,看看留在记忆中的近几年食品、药品的“乱象”,究竟有哪些是有责监管部门奉献的。查看记忆之后,人们定会觉得,记者首入监管部门建立的“黑名单”,真可谓“实至名归”。

    建立“黑名单”好,公开说出建立“黑名单”这件事就更好,如果通过建立“黑名单”能够消除食品、药品生产领域的乱象就更更好。有责部门在内部建立了“黑名单”,但实际上,记者和百姓的心里又何尝没有一个“黑名单”,只不过各自名单上的人名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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