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电子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村信用社上机业务不断增加,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完善这一制度,才能防范化解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稳健经营。 具体讲,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应把握如下几
随着金融电子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村信用社上机业务不断增加,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完善这一制度,才能防范化解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稳健经营。
具体讲,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应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一、从主观因素上看,现有内控制度难以形成约束力。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保障措施,制度落实流于形式;二是对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力,缺乏相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使监督工作在具体实践中难以操作。
二、从客观现实讲,内控制度在金融业务经营中无权威。一是会计部门独立性差,会计机构和人员很难履行监督职责,严密、有效的会计内控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二是进行会计监督应遵循的规范化原则、相互制约原则、安全谨慎原则等还没有在农村信用社确立和执行;三是会计监控内容还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四是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现在仍只局限于单纯的记账、算账和报表,其参与经营管理、预测、决策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信贷管理机制失控,使大量信贷资金形成风险。其主要表现:一是风险意识差。贷款决策中主观臆断仍然存在;二是避险方法少。很多信贷员片面认为发放抵押、担保贷款等于给贷款加上了“保险”,贷款“三查”制度严重弱化,审贷分离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直接后果是加大了人为的贷款风险;三是防范手段弱。贷款的责、权、利不明确,对权力缺乏制衡机制,集体审批形同虚设,三级审批变成逐级签字,三查分离演变成三足鼎立,贷款安全得不到保障,把风险贷款的责任都归于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变化;四是信贷人员素质低,往往出现对内控制度的误解和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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