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不少商家推出消费打折、返券、免费服务、赠礼品等让利促销活动。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有的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利用各种形式巧设圈套,引诱消费者上当以坐收渔利,而消费者却要为貌似的实惠付出较大的代价。 案例 近日,市消委会
案例
近日,市消委会接到市区消费者张小姐的投诉,她反映去年12月在市区某大型超市参加有奖购物活动,张小姐知道自己中奖后非常高兴,但张小姐到商场领奖时,被告知已过了领奖时间,空高兴一场。后来,经市消委会调解,张小姐才领回奖品。
在去年春节前,市区的李小姐花352元在某大商场购买了一件五折的外衣。外衣买回家洗涤一次后,衣服便起球状粒,李小姐向商场要求更换其他衣服,被商场拒绝。她只好向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调解,该商场同意更换其他衣服给李小姐。
促销陷阱多多
1赠券
赠券其实大有名堂:消费者须购满规定金额的商品才能获得赠券,消费者为了获得代金券,不得不多买些东西凑整;商场规定用代金券购物是不找零的,消费者为了避免损失,就干脆添加一定现金购买标价高于赠券面值的商品;商家的赠券规定了适用商品和有效期限,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按照商场设置的方式循环购物,造成不必要的消费支出。
2奖品或赠品
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或买几赠一活动中,将残次品或劣质品当奖品,赠给消费者;有的则是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和赠品中,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商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造成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而有的商场宣传的赠品与实际赠品不一致。
3免费
包括免费品尝、免费试用、免费拍照和免费赠送等。免费的终端仍是有价消费,如免费为消费者照相,照完后,消费者被告知底片不能拿走、版权属于经营者,或者是化妆不免费、穿衣不免费,所照相片只能拿走一部分,如要拿走底片,其余照片或化妆、穿照相馆的衣服则需要付费。
4打折
一些商家采用“折上打折”的方法,引诱消费者购物。实际上,9折再9折等于8.1折,8.5折再9折等于7.65折……打折商品大多是滞销商品,且质量参差不齐。
最终解释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最终解释权”时,只能以大众常识作为参照对象,借用格式条款来获取“最终解释权”,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是违法的,因此,商家所谓的“最终解释权”有时候是不成立的。
5巧避促销圈套
针对以上几种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常使用的方式,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商家花样百出的促销活动时要注意如下几点:
1、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应理智购物,自觉抵制不法经营行为;
2、对赠品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的名称和型号;
3、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
4、在接受免费服务时,要多个心眼,事前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哪些免费、哪些不免费。
5、发现价格欺诈,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向消委会投诉;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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