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牵线,买卖双方认识后,买房却甩了中介公司直接和房东对话,最终买卖成交。中介公司认为这位买家简直是“卸磨杀驴”,并以此为由将买家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获悉,买家自以为可以节省一笔钱的行
牵线成功 过河拆桥
天水市民何某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屋,2009年9月,他向中介公司将自己的购房要求进行了描述,但该中介公司连续推介了几套房屋何先生均不满意。直到当年的11月份,该公司向其推荐了秦州区七里墩的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何某实地到该房屋查看后,表达了购买意向。看到客户满意,中介公司便将该房屋的房东找来协商。在中介公司见证下,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并初步达成意向。
可这次协商之后,何某就好像消失了一样,中介公司给他打电话要么他不接,即使接上也表示自己不想买房了,表示不愿意和中介公司接触了。难道真是何某不想买房了吗?中介公司通过走访发现,何某其实私下里一直和房东进行协商,并最终以30万元的价格完成了房屋买卖交易。对此中介公司找到何某,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百分之一的中介费。但何某并不理睬,他表示和房东原本就认识,房屋的成交细节也和中介公司并无关系。为此中介公司认为,何某的行为算是过河拆桥。
起诉索赔 双倍赔偿
由于多次协商无果,这家房屋中介公司于今年3月将何某告上秦州区人民法院,以何某违约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倍赔偿。对此何某认为他并没有违约,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应该受到保护。开庭当日,房屋公司出具了委托合同,显示何某到该公司委托买房,并承诺房屋成交后支付百分之一的中介费。法庭通过调查发现,何某已经和房东达成了买卖协议,并准备过户。
法庭审理认为,民事活动应该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何某通过中介公司牵线购买房屋,中间私下交易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和中介公司的委托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在法庭上通过法官的讲法、普法,何某表示愿意通过调解来达成和解。据此法庭以合同约定,要求何某双倍赔偿房屋中介公司,何某表示答应并签下调解协议。据秦州区法院表示,目前何某已经履行完毕赔偿房屋中介公司的6000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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