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南昌创建加分
来源:要闻
2010-08-04 09:49:17
本报讯(邓振洋记者陶婧)深入开展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昨日上午,东湖区和西湖区联合组成专项整治小组深入中山路东段、胜利路步行街,对我市“百城万店无假货&rdquo
本报讯(邓振洋 记者 陶婧)深入开展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昨日上午,东湖区和西湖区联合组成专项整治小组深入中山路东段、胜利路步行街,对我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的规范经营及文明创建进展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
据了解,我市中山路东段沿街有180家店面,于1999年入选第二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成为我省第一条获此殊荣的商业街;胜利路步行街沿街有240家店面,于2006年被评为第五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按照评选标准,“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同时,各商家还须做到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用语文明、待客热情等。
当天的专项整治小组由工商、物价、质监、城管、卫生、市容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当面问询、现场调阅等方式,对中山路东段、胜利路步行街沿街店面的店容、店貌、是否明码标价进行了逐一检查,清理了商家不规范价格标签及虚假物价宣传广告,对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要求立即整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措施具体,社会影响大;要至少建成两条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长期以来,我市组成专项整治小组,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手册——实地考察操作表》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要求我市的两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做到有醒目标牌、商品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示范街秩序良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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