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以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通过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分散银行业涉农信贷风险,进一步改善农村“贷款难”问题。 《意见》
中国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以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通过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分散银行业涉农信贷风险,进一步改善农村“贷款难”问题。
《意见》从6个方面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借款人的投保情况作为其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二是保险公司要不断提升保险在涉农借款人中的渗透度,扩大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林业保险、渔业保险品种,有效提高保险在涉农借款人群中的覆盖度;三是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增强借款人的风险应对能力和信贷资产保全能力。;四是通过保单质押拓展借款人抵质押物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约定将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列为可质押物;五是保险公司可以积极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在开办初期,可以与抵押(担保)贷款相结合,针对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大额贷款需求,抵押不足的,由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六是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积极主动倡导、参与和建设,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因共同利益关系,采用多种组合方式的农村信用共同体,引导发挥信用共同体的联合增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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