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银行正牵头着手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并有望在3-5年内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诺金透露,届时民众的信贷、工商、税务、电信等方面信息将逐步列入个人信用报告。(南方都市报4月18日)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
广东省人民银行正牵头着手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并有望在3-5年内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诺金透露,届时民众的信贷、工商、税务、电信等方面信息将逐步列入个人信用报告。(南方都市报4月18日)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制度,信用的发达往往意味着市场的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信用无所不在,除了企业间、法人机构间的各种信用往来以外,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极致”到个人。良好的个人信用体系有助于各类经济主体识别个人可信赖程度,防范经济风险,规范商业秩序、道德秩序、社会经济秩序行为。因此,包括广东在内的各地对公民个人进行征信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个人信用报告,从社会进步的意义上讲是大有裨益并将愈来愈显示其重要性。
然而,在权力还不能按规则运行、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大背景下,包括广东在内的各地征信管理制度过分考量社会秩序和部门利益需要,强调公民义务而忽视公民的合法权益,存在着偏离公平正义的严重缺陷。一是信息采集渠道单一。征信数据主要从银行、电信等垄断行业采集,既没有专设的部门与人员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有事先通知涉及到的个人,更不需要个人的确认。即使数据有误、百姓有理,也可能难以为所谓的不良信用记录辩解。二是征信内容随意性很大。在未经论证的情况下,将手机欠费记录、水电气滞纳金记录、醉驾记录等加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去,成为负面信用记录的“黑锅”。个人即使一不小心的失误,也会被扣上“不守信用”的帽子,对个人维护自身信用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三是负面记录出现前没有预警。人非圣人,孰能无过?但征信系统建设偏偏无视现实情况,以所谓“客观记录”为名,一概斩立决,不给人改正机会,可谓非常冷酷。四是缺乏一个独立的、反应快捷的信用仲裁者。把信用评定的生杀大权全部交给机构和部门,权力之手占据了一个个信用评估制高点,成为个人信用评估中的无上意志,一旦公民与之发生矛盾就可能被“不诚信”而污名化。
这些缺陷正在造成一个尴尬的事实:一边是对个人信用要求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污点消除越来越难,另一边却是征信却缺乏监管,不必承担告知、审核、及时改正等义务,致使征信体系趋于霸道,而个体的脆弱也就难以避免。如此制度设计,将只是强势部门谋取特殊利益的工具,其合法性还未成立就已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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