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静提出了《关于加快征信立法 加强部门协调 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 张静认为,要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 (一)建议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为征信业
全国人大代表张静提出了《关于加快征信立法 加强部门协调 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
张静认为,要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
(一)建议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为征信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征信管理条例》2009年11月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确保立法进程,尽快颁布实施,结束我国征信业二十多年来无法可依、无法可管的状态。
(二)建议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金城”工程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和财政资金预算,以行政手段确保“金城”工程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确保各部门、行业的信用信息将来能够实现共享。
(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议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部委制定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产品质量缺陷、环境污染等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披露制度,将各相关部门对上述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主动公开信息,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格式,列入各部委和相应地方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此构建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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