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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触动社会诚信神经

来源:法制日报 2010-01-04 10:43:55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开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听到判决结果,张晖表情凝重(上图)。闵行区执法大队队长刘建强(下左)则在庭审结束后遭被&ldq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开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听到判决结果,张晖表情凝重(上图)。闵行区执法大队队长刘建强(下左)则在庭审结束后遭被“钓”司机质问。 CFP供图

   ▲自断手指的河南青年孙中界,向上海市浦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递交索赔申请书,除了该执法局曾要求他提供索赔明细之外,索赔申请至今未有音信。

本报见习记者 肖莎 本报记者 李江涛

  12月25日,张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如常,只是法院判闵行区执法大队支付的50元至今尚未拿到。

  张晖(原媒体报道一直用化名张军)和孙中界算是2009年网络中的两个“平民红人”。

  2009年,上海有关部门承认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两名遭遇这种执法方式被认为是“黑车”非法载客的车主先后披露各自情况,其中一人为证明清白自断手指,引发舆论轩然大波,隐匿上海多年的“钓鱼执法”被撕开“冰山一角”。自此,“钓鱼执法”、“钩子取证”被读者称为2009年的热词。

  11月19日,曾遭遇“钓鱼执法”的张晖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案结案,张晖胜诉,这是此类案件第一次胜诉。

  “我知道我胜诉的背后是全体善良的国人、网民、媒体的声援。我无名无势,我也不求名不求势,我只想通过我的一点点微薄的努力,让这个社会有些起码的公正。”张晖告诉记者。

  张晖胜诉当天,因被诬陷为“黑车司机”而自断手指的河南小伙孙中界,向上海市浦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递交了索赔申请书,除了该执法局曾要求他提供索赔明细之外,索赔申请至今未有音信。

  孙中界现在河南老家养病,哥哥孙中记说他一直在给孙中界做“心理建设”,告诉孙中界以后做好人时要多加小心。“他刚刚18岁,初入社会没有经验。以后不是说就不做好事了,做好事是中国人的本性,但我告诉他一定要小心。”12月26日,孙中记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被钓到的两条“鱼”

  今年9月8日,张晖在闵行区元江路口等红灯时,一个自称胃疼的男子请求搭车,因为刚好会路过该男子的目的地,他就答应了。谁曾想,因为这个善意的举动,他被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以“非法运营”的名义罚了1万元,理由是他们曾在车上“谈价”。

  9月10日,张晖以ID“善良的被骗”在爱卡汽车网发了一篇帖子,题为“无辜私家车被课以黑车罪名扣押,扣押过程野蛮暴力”,详述了从让人搭车、执法人员强制扣车到交罚款取车的过程。

  一石激起千层浪。他把自己、闵行区城市建设与交通委员会以及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推到了“风口浪尖”。

  在张晖跟闵行区相关部门周旋并准备起诉执法大队的过程中,10月14日,孙中界步了张晖的后尘,因搭载路人被认定为“非法运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孙中界选择了自断手指。

  孙中记告诉记者,他当时出于无奈,给上海某家媒体报了“新闻”。“钓鱼执法”更成了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

  两条“鱼”有类似的遭遇,类似的对正义的执着追求,但也有着类似的对现实的无奈。

  “钩子”和“钓头”浮出

  张晖从事发起就开始要求相关部门给个说法,并联合其他有类似遭遇的车主准备集体诉讼,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单打独斗把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

  立案的过程并不顺利,他接到了自称“钓头”的人的恐吓信,有人要他放弃,但他选择了坚持追求正义。

  张晖告诉记者,他对人很好,但性格有些倔强,坚持的事情就不会放弃。“小时候在公交车上看见有人偷钱,我就会大叫,向穿制服的人告发小偷,结果公交车因此必须停下来。很多长辈都说这孩子‘缺心眼儿’。”张晖说。

  有了这样的故事,记者也就理解了,对于“钓鱼执法”这类事情,他为什么要坚持诉讼到底了。

  与张晖相比,孙中界要显得幸运一些。他的事情被媒体报道以后4天,上海市政府就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报告”,称“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情况属实”。

  好在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在浦东城管部门公布“调查报告”的当天,浦东新区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调查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代表、社区和企业代表等12人组成,城管部门明确被排除在调查组之外。

  调查组找到了“孙中界事件”中的“乘客”陈雄杰。

  据报道,调查组成员、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院长薄海豹律师问:“你是否第一次配合执法?”

  陈答:“我是第一次。”

  薄又问:“是否会有第二次?”

  陈答:“没有。”

  然而,调查组在抽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今年8月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其他人非法营运的笔录,这也就表明,陈向调查组说了谎,有可能是“职业钩子”。

  后来,调查组发现在多份不同卷宗上多次出现同一姓名的“乘客”,而且在检查相关财务资料时,他们发现领取所谓“专项整治劳务费”的大多是“蒋某某”,“钓头”由此现身。

  调查组顺利约见“蒋某某”,这位“钓头”也承认了自己组织的“钓钩集团”直接参与了“孙中界事件”。

  也有媒体曝出“钓鱼执法”的“食物链”:“钓头”和执法大队的关系非常密切,闵行区就不止3个“钓头”,每个“钓头”手下有100多个“钩子”,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钩子”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则提取200元。一个成熟的“钩子”,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

  10月2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个案胜诉还不是结束

  在张晖案一审胜诉当天,法院门口很多车主围着闵行区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建强,问他关涉自身的案子为什么不出庭?问执法大队什么时候还自己的钱和车?

  张晖的胜诉只是个案,并不是“钓鱼执法”案件的结束。

  正如张晖所说的:“我的案子解决了,很多不被关注的受害人又何处申冤?”

  现实中,的确不止一个张晖。

  此前,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执法大队不止一次被告上法庭,但无一败诉;张晖事件之后,也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说:“同样的案子,张晖的能当庭判决,我的案子已过两个月了,让我等到哪天啊”。

  孙中界的事情其实也还没完。

  尽管浦东新区政府承认索赔申请书交上去30多天,尽管还没有到法律规定的60天的回复期限,但他目前未得到浦东区执法局的任何答复。孙中记说他曾给执法局的某领导打过几次电话,但该领导从来不接,他对弟弟能否获赔很不自信。

  尽管浦东新区政府承认“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但在解决事情的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态度和反应也值得商榷。

  行政执法应规范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执法机关可能认为非法运营比较严重,所以就用比较重的措施来进行解决,不过从目前来看,这样的行为付出社会成本比较大。“相关部门的确是有一些经济收入,但是失去的是人民的信任以及政府在人民心中的权威性。而且,这一套执法程序都是违法的,对法制也是巨大的损害。同时,这也是对道德的损害。现在的人们并不是没有同情心,而是类似的事情多了以后,大家怕被敲诈。”

  的确,“钓鱼执法”折射出的不仅有人们面临“做好事”时的道德困境,还有行政执法行为的不规范。

  在近期上海市举行的“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论坛上,有法律专家指出,行政执法行为的复议和诉讼案件中,除行政机关适用法律不当外,部分案件也与行政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上存在问题有关。

  据悉,上海市正在准备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对调查取证的主体、手段、方式和程序等进行细化,以进一步规范执法。

  有网友发帖称,希望这些举措能够奏效,不会再有第二个张晖、第二个孙中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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