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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一案”背后的信用危机

来源:株洲网 2009-12-21 09:29:37

◆今年前3季度,因申请者有不良信用记录,株洲市有3200余笔贷款被各银行拒之门外。 ◆2009年截止到目前,株洲市已有约1.8万市民主动查询了自己的信用报告,大约10%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记录”。 ◆&ldquo

    ◆今年前3季度,因申请者有不良信用记录,株洲市有3200余笔贷款被各银行拒之门外。

    ◆2009年截止到目前,
株洲市已有约1.8万市民主动查询了自己的信用报告,大约10%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大部分是由于市民自身的疏忽所致。

    ◆10月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明确“不良记录”的有效期为5年。
 
市民在中国人民银行株洲支行查询自己的 “信用记录”。

    12月15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违约贷款户的房产第一案,再度向人们敲响了关注自身银行信用记录的警钟。

    数据显示,仅今年前3季度,株洲市就有3200余笔贷款申请因个人信用报告不过关而被银行拒绝。银行人士表示,在央行个人银行征信系统开通四年后,我市市民对个人信用报告的相关问题仍缺乏足够了解和重视。

    “公积金第一案”

    随着开锁人员一阵鼓捣,石峰区龙家村原煤气公司生活小区李刚 (化名)的家门应声而开,天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和株洲市国信公证处工作人员鱼贯而入。12月15日,因屡次未能及时履行银行还款合约,李刚的抵押商品房被天元区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拍卖以抵偿债款。

    2006年6月,在市煤气公司工作的李刚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 《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获得4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以其当时住的一套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物。根据合同,李刚应从2006年7月起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416.29元,总还款期限为120个月。

    然而,李刚仅仅在2006年7月、8月按时还了两期款后,当年就未再如约还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催促后,2007年、2008年,李刚仍多次连续未按期还款。2008年5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李刚诉至法庭,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刚承诺于2008年6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此前所欠的贷款本息,并赔偿相关损失1000元。然而,直到2008年11月,李刚才将这笔款项还上,此后,又再未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10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天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李刚的抵押房产抵偿债款。法院在与李刚联系无果后,向其发出强制执行公告。但李刚一家未予理睬。

    12月15日,天元区法院执行庭会同市公证处、搬家公司前往李刚住址强制执行。此时,李刚一家才知事态严重。李刚避而不见,李刚父亲称,之前看到了法院的公告,但是没想到真的会这么严重。当日中午,李刚父亲不得不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加上李刚妻子所凑的部分款项,将李刚所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本息和该中心所主张的经济损失,及诉讼费、执行费、搬家公司费用等一次性付清。

    “虽然欠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到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抵押房屋的,这还是第一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工作人员说。根据该中心规定,贷款市民只要存在一次未按期还款的记录,即被视为不良信用记录,如果贷款人连续6次未按时还款,该中心将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申请强制执行。

    “像李刚这样的情况,今后将很难再获得银行信任了!”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2007年8月起已与央行个人银行征信系统正式联网,不仅贷款人的还款记录将被如实记录进其个人银行信用记录,而且,市民的个人信用记录,亦成为该中心是否向其发放房贷的首要条件。

    3200余笔贷款被拒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上述案例,或许只是一个 “极端”现象。但是,市民不重视其个人银行信用记录的现象并不鲜见。

    上述中心法规科工作人员说,除李刚外,2008年,该中心提起诉讼追偿贷款的案例还有32起,只是没有走到 “强制拍卖房产”这一步。来自该中心委贷科的数据则显示,由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中心两年来拒绝了逾千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这一数据应该引起市民的重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表示。

    但这一现象似乎并未得到市民的足够重视。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 (以下简称人行株洲支行)金融生态办的数据显示,2009年前3个季度,通过该系统查询信用情况的数目达10余万笔,涉及金额逾10亿元,其中,因申请者有不良信用记录,我市有3200余笔贷款被各银行拒之门外,约占到贷款总笔数的5%。

    对此,人行株洲支行金融生态办的贺朝晖主任呼吁市民珍惜个人信用记录。他说,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至今,已收纳30多万株洲市民的个人信用档案,个人征信系统基本上覆盖了所有与银行发生过信贷行为的个人信息。 “只要市民曾在银行申办过贷款,或在银行开立了银行卡、存折等结算账户,就会形成数据,进入个人征信系统。”

    2008年底,央行实行新的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市民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由原来的8.5折降至7折,但是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是申请者必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一时之间,前往人行株洲支行查询、调取信用记录的市民激增。据该行金融生态办统计,2009年截止到目前,我市已有约1.8万市民查询了自己的信用报告。

    “这其中大部分是受政策刺激,也有很小部分是为了使自己在借贷或其他信用服务上更具优势而提取其良好信用记录。”贺朝晖说。

    而与此同时,每天都会有市民对自己提取的信用记录提出 “异议”。 “经常有市民在临到需要时,才发现自己的信用记录存在‘污点’,却又搞不清楚 ‘污点’形成的原因。”人行株洲支行金融生态办主管具体信用查询工作的唐宏岱说,在已查询信用报告的市民中,有大约一成的市民存在不良记录,每天都会有至少一两位市民对自己的信用报告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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