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上万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原湖北教育学院的远程现代教育,毕业后却获“假文凭”,文凭上标有教育部文号,却通不过教育部验证,只有在湖北省内通过。(2009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 据调查,湖北教育学院承办的远
湖北省上万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原湖北教育学院的远程现代教育,毕业后却获“假文凭”,文凭上标有教育部文号,却通不过教育部验证,只有在湖北省内通过。(2009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
据调查,湖北教育学院承办的远程现代教育是遵循《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通知》,该文件是湖北省教育厅发的,编号为鄂教科(2000)014号,落款日期2000年8月17日,发往湖北省各市、州、县教委,各高等学校。湖北教育学院等高校被确定为试点。但是,这份红头文件没有提及学历有效范围。
而学员所获得的毕业证上的编号如“教育部(84)教师字003号”却不是教育部文件文号编排的,而且规范的毕业证上不会标注文件编号。可如今的事实却是毕业证上赫然印有教育部文号,这不是坑蒙拐骗还能是什么?
真正的人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尊敬和重视,高层次、能力强的才俊更是供不应求,而文凭则是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志之一。鉴于此,一些类似湖北教育学院甚至是湖北教育厅这样别有用心的单位便凭借自身独特的社会资源大量兜售假文凭,欺骗基层教师,发昧心财。
事实上,真正意义的假文凭应该有两种:一种是假的真文凭;另一种是真的假文凭。前者指的是拥有文凭的人未必就有真才实学,这种文凭可能是持证人通过不正当交易或在高校蒙混过关得来的。而后者如果是持证人的个人行为,也就仅仅关乎到他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但如果是一些手持权力的教育主管部门无视道德与法律,通过兜售假文凭狂揽钱财,败坏社会风气,那么与前者相比,其危害性无疑大得多。
此次假文凭事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危害和负面影响不言而喻。虽然已被撕掉了虚伪的面纱,但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假文凭的泛滥。如果社会不能够改变“只惟学历不惟才”或者“学历大于才”的传统思维而构建新的用人标准、晋升机制,那么假文凭现象将会很难杜绝,继而继续危害社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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