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许昌晨报》刊登的一篇新闻,让笔者久久难以忘怀。因为,笔者有切身体会。该新闻报道了这样一种现象:隔三差五,有居民到社区要求开证明,开与不开让社区干部犯难。事实上,大部分居民并不清楚这些证明到底有什么用,只知道要办成事,必须
10月20日,《许昌晨报》刊登的一篇新闻,让笔者久久难以忘怀。因为,笔者有切身体会。该新闻报道了这样一种现象:隔三差五,有居民到社区要求开证明,开与不开让社区干部犯难。事实上,大部分居民并不清楚这些证明到底有什么用,只知道要办成事,必须走这个程序。社区干部说,按常理,社区唯一能够无条件开出的就是居住证明。
客观而言,有些证件和证明是必需的,比如房产证明、户籍迁移证明,等等。这些证明背后,无不包含着公权部门的公信力。问题是,有些企事业单位越来越依赖证件或证明,事实和真相是怎样的,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看看发生在身边的事,诸如“一个男人证明自己是男人需要男人证明”的情况,并不鲜见。不妨说,现在的证明,有泛滥的趋势。
笔者觉得,证明的泛滥,首先折射了公众对诚信的焦虑。按常理,一个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很能说明问题。有些企事业单位之所以喜欢要这个证明或那个证明,无非是不信任个人提供的材料,需要有力的旁人来佐证。偏激一点儿讲,现在,没有其他人旁证,人和人很难达成互信;没有第三方开具的证明,与人打交道,谁似乎都有焦虑感。
对诚信的焦虑,往往让某些人走入价值迷失。比如,企业招聘员工,非得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所谓“良民”。这其实是对人的一种歧视。法律也好,社会正常的价值观也罢,对于曾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是不该有歧视的。恰恰相反,只要这个人拥有政治权利,就应该积极为他找出路,让他重树生活的信心。这样,才是一个社会企业有责任的体现。
谁都清楚,人脸上没有写着可信或不可信。为了分清可信的人和不可信的人,有些企事业单位刻意要求求职者开无违法违纪证明、良好居民证明等,其实是倒逼社区当“道德法官”,简单地宣判一个人的前途。事实上,社区不可能像家长了解孩子那样了解居民。更何况,以前不诚信的人,难免以后不诚信;以前的所谓良好居民,以后不见得是良好居民。
当然,现在制假、造假现象时有发生,多一些证明材料,等于从程序上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但是,这不能成为某些企事业单位随意提要求的口实。如果某些企事业单位随意要求人开本不应开的证明,难免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甚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应从宏观上制定信用制度,通盘考查一个人,而不该一头扎进一纸证明中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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