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建设别拿民众权益做“抵押”
来源:济南时报
2009-10-30 16:51:50
近日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负面记录保留期最长为7年,成为条例的一大亮点。据了解,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详见本报今日A18版)。近几年来,诚信(或信任、信
近日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负面记录保留期最长为7年,成为条例的一大亮点。据了解,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详见本报今日A18版)。
近几年来,诚信(或信任、信用、信誉)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我国社会学研究专家郑也夫先生在其著作《信任论》中认为,中国社会在人格信任与系统信任两种结构中都出现了危机。
学者的这种忧虑其实并非空穴来风。就以安钢福彩巨奖事件来说,虽然表面上是公众知情权和中奖人隐私权的冲突,但实质问题却是福彩的运作面临着严重的诚信危机。
但是,对于社会诚信危机的拯救,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简单之事。心急吃不得热豆腐,若急于求成,则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伤害了社会诚信本身。比如,将居民水电煤气缴费逐步纳入征信范围就是这样。首先,居民缴费所面对的对象,都是一些垄断巨头,在垄断利益面前,居民本就是弱势群体,有时候不得不花着天价的消费,享受着最劣质的服务,而且,水、电、天然气等垄断巨头更是年年打着亏损的旗号,动辄涨价,想涨就涨,蚕食公共利益,令民生无可奈何,被动接受。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缺少诚信的,并不是大多数的居民,而恰恰是水、电、天然气等垄断经营部门。现在,如果将居民水电煤气缴费逐步纳入征信范围,制度约束的,不是缺少诚信的垄断部门,而是大多数的良民。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轻佻的捆绑,甚至可能成为垄断利益的帮凶,缴费信息纳入到征信信息,因为怕“信用”污点,将使居民进一步失去与垄断利益博弈的资格和权益,从而使垄断企业多了一件有震慑力的秘密武器——— 你不缴费,我就给你好看。水、电、天然气等居民基本生活资料的价格,“想涨就涨”将变得更加随意和得心应手。这种征信建设,只能对垄断有益,而对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意义并不大。
在笔者看来,将居民水电煤气缴费逐步纳入征信范围,实际上是将公众的权益做“抵押”,来换取社会所谓的诚信。这,显然是一笔不怎么公平的买卖。公民的权益,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一个抵押品,不能成为一个赌注,无论能抵押到的东西,有多贵重,无论这个赌注是输是赢,只要谁将公民的权益和公共利益下押的那一刻,其实已输掉了一切。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在任何时候不能被“抵押”。所以,将居民水电煤气缴费逐步纳入征信范围,很值得质疑和商榷。这种做法对社会诚信来说,徒具功利意义,而无拯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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