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卡借记卡竟然也可以买卖,这真是一个任何物品都可以成为商品的时代!”在昆明做生意的肖老板近期在麻将桌上得到一个消息——可以花百来元购买他人身份的银行卡供自己使用,而且如果自己不用的一些
记者发现,一般普通借记卡的收购价格在30-70元/张不等,开通网络功能和U盾的银行卡更值钱一些,最低也可以卖百来元/张。而收购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主要是用以虚开股票账户!”“转移存款,合理避税!”“为网店刷消费记录,增加网店信誉!”并都坚称决不盗取个人信息。
一名长期收购银行卡的陈经理则自称是淘宝网信誉团的服务人员,收购银行卡是帮网店店主刷信誉。有意思的是,他还告诉记者,仅卖一两张没有赚头,“按照规定,一张身份证可在工、农、建、中、招、邮政、交通、商业8家银行每家银行开3张银行卡,也就是说每个身份证可以开24张银行卡卖给我们,就是24×70=1680元。”
这些被人收购的借记卡究竟去向何处?
据了解,收购借记卡最大的目的就是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因为持借记卡存款或提款都无需验证身份,一旦有人将来路不明的钱存入收购来的借记卡,然后再将钱提出就完成了洗钱的过程,而洗钱者的身份也得以隐藏。
对于银行卡网上买卖,昆明某银行中层管理人员杨经理也谈了自己的观点:“一个身份证根本不可能在同一家银行同时办理3张银行卡!”
据了解,在国内目前的银行系统中,每个个人身份所对应的核心账户信息只有一个。不管派生出多少个银行账户,其中任何一个银行账户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最轻的后果就是个人信用受损,影响今后金融生活。杨经理说 “银行卡相当于个人的另一个身份证,持卡人千万不要将卡随便出售。”
“以盈利为目的的买卖银行卡,均属于违法行为。”昆明震序律师事务所马薇律师认为,一般持卡人主动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朋友使用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持卡人以营利为目的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就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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