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管理条例征民意 3方坦言:事虽好操作难
来源:云南网
2009-10-20 15:17:36
记者就引起广泛关注的“水电气缴费或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一事进行走访时获悉,昆明市提出到2012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初步形成昆明市个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其中也同样要求交通、卫
记者就引起广泛关注的“水电气缴费或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一事进行走访时获悉,昆明市提出到2012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初步形成昆明市个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其中也同样要求交通、卫生、环保、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众多涉及个人信用信息的单位提供个人的信用信息,形成全市个人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而且在国务院法制办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昆明市政府也向相关部门征询过意见。几个部门都感觉这一措施对职能部门来说是好事,但要操作起来也是不小的难事。
通用水务
实施需要明确细则
“对企业来说,当然是好事了。”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纳安如支持将交水电费纳入诚信管理。他认为,是否拖欠水费确实是诚信问题,用了水自然就该付费,这像吃饭要付钱一样正常。但是现在自来水公司面临的情况是,仍有4000多万元水费没有收到,大多数是因为还没有改表出户的单位造成的“扯不清的账”。
“如果真的操作起来,还是要明确一些细则。”纳安如说,现在自来水是按照供水条例提前通知住户在几日之前需要交纳水费,如果逾期一周还没有缴费,会再通知一次,逾期30天仍没有缴费,才会停水。这一方法可以沿用。对企业来说,只希望促使市民交纳水费,并不希望将对方轻易列入“不讲信用”的范围,除非是恶意欠费者。他也表示,企业要将这些个人信用信息交到哪个部门等问题也有待明确。
对于租赁者的欠账,纳安如建议:出租房原则上不过户用水权,因此只有出租者和租赁者在合同上明确缴费事宜,才能避免“板子”落在无辜的出租者身上。
电力部门
人户分离难操作
“从我个人来说,缴费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此举是对国家诚信系统的建设和有力的推进。如果能操作,我当然是高兴的。”面对87万多户居民,每个月的催缴压力非常大,国家将水电气纳入征信系统,作为企业当然求之不得。电力部门业内人士虽然赞同这一做法,却认为很难操作。
据了解,昆明居民拖欠电费行为的原因主要也是因为工作忙想不起来按时缴费或者银行余额不足导致代扣失败等。还有一种较多的情况是有闲置的房产,以及长期出差、住院拖欠电费等。少数恶意欠费主要是反复欠费户、出租户或者对表计准度持异议者。但最难收回的欠费是那些频繁更换住户的出租房或已拆迁户。对于这些欠费户,业内人士认为很难有好的办法来“控制”他们,更别谈将其纳入“不讲信用者”的行列了。因此在操作上困难很大,因为大多只能追溯到“户”而不是人。如何将电表的户主与真实的缴费行为人“绑定”是最大问题。
但一旦征信管理实施,业内人士也认为除了细化规则外,也不必“每笔必罚”,可以按照情节轻重来判断,而且要限定时间,比如半年后未能补交的才上报为“不良信用者”。
煤气集团
能降低欠费率
相比自来水和电力行业来说,煤气集团由于使用了IC卡收费及滞纳金等方式,欠费的情况较少一些。
因此该集团相关人员明确表示,对于企业来说,这样的做法肯定是好事。既能促进煤气客户按时缴费,降低欠费率,也能减少催费的费用和支出。不过同时还是希望大家严格按照规定来交纳费用,因为这是用户的责任,是其本人信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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