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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伟:不良信用伴终身的不平等博弈

来源:凤凰网财经 2009-09-23 14:15:25

现在信用卡的普及率越来越高,每个人都拥有一张、几张甚至十几张信用卡,但是在我们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便捷服务时,有的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不经意的几次信用卡还款不及时,就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9月21日《央视网》) 确实如此,因为个人

    现在信用卡的普及率越来越高,每个人都拥有一张、几张甚至十几张信用卡,但是在我们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便捷服务时,有的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不经意的几次信用卡还款不及时,就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9月21日《央视网》)

    确实如此,因为个人信用存在污点,个人贷款被银行拒绝的比比皆是。问题在于,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的信用什么时候有了污点,等到银行提醒,才知道都是手中的信用卡惹得祸。吊诡的是,这些信用卡大多并非持卡人主动申领,乃是各银行向持卡人推销的结果。众做周知,各家银行都有信用卡成长的量化考核,都给自己的员工下达了推销信用卡的任务。在推销时,银行是口吐莲花,不仅宣称没有年费,而且告知一卡在手还有礼品相送,即使不用,只要不激活就不扣费...诸多推销手段,简直是诱惑人办卡,但就是不告知持卡人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在此语境下,当持卡人“无意”产生的信用污点,实际上是银行故意导致。然而,个人征信污点的代价却要有持卡人承担,而且可能是终身污点,这显然是一种不对称博弈条件下的不公平。银行的始乱终弃,才是最大的信用污点,才是中国社会征信制度的最大短板。

    人们注意到,截至二季度末,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57.73亿元,与一季度相比增加8.03亿元,增长16.2%,同比增长131.3%。央行已经发出了潜在坏账的风险预警。但与此同时,银行也承认这是前些年银行发卡门槛过低滋生众多“风险”用户。今年7月中旬,银监会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禁止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行信用卡。这说明,银行方面已经意识到信用卡缺乏“信用”的主因在于银行,并以采取“卡”的紧缩措施,减少信用卡的发放。

    既然持卡人的信用污点很多是由银行造成,银行就要敢于担当失察之责,宽严相济,对于那些没有主观故意的个人信用污点,没有理由不格式化掉。因为抹去持卡人的无心之失,也是银行责任的自我修正;对那些恶意刷卡透支的持卡者,银行当然不能心怀仁慈。但孰宽孰严,怎么区隔,银行必须向公众有所交代,否则一棍子打死,不仅无助于堵住银行“坏账”的漏洞,反而造成亿万持卡人的集体愤怒。如此做法,导致银行和持卡人的两败俱伤。

    值得一提的是,构建信用社会是个长期的过程,而且要和法治社会、公民社会的建设相同步。在社会转型期,是社会法治、个人征信、多维利益博弈的激烈震荡期。这样的社会情境,理想主义绝对要不得,不可指望一下子迈入信用社会。何况,公众个人征信的缺失,是和机构、法人甚至是权力机关的“信用原罪”密不可分的。因此,就银行而言,个人信用制度的破和立,采取现实主义和轻重缓急的举措来开展,渐进式地引导持卡人变成慎独、自律而且有节制的信用者才更有效。

    不能不指出,银行在信用制度的建设中承担着比持卡者更大的责任。银行和持卡人是甲方乙方的契约关系,而且银行是强势的一方。因为这种强势,持卡人的不“信用”往往是被诱惑或倒逼出来的。银行无序和夸大其辞推销信用卡就是明证。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组织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全国近8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但是,银行不能只把这个档案和信息库作为监视8亿人是否信用的平台,还应向8亿自然人公开相关信息,尤其是因为银行原因所致的“污点”信息。否则,银行就成了掌握信息资源来“钓鱼”,使持卡者处于不公平的弱势一方。更严重的是,银行信用资源的独占,还会滋生黑中介借机牟利诈骗的后遗症。黑中介开出的抹掉个人信用污点的价码从5元到数万元不等。对此,银行也是难辞其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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