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寒流未去,信用证陷阱雪上加霜。去年以来,大量进口商面临财务困境,很多出口服装企业已经不再选择T/T(电汇付款)、D/P(付款交单)等方式进行交易, L/C(信用证付款)成为买卖双方共同接受的主要付款方式。但信用证的“
这是一笔小额订单,1万多美元,是一个合作多年的国外中间商介绍的,付款方式采用L/C((Letter of Credit)。这笔生意从开头到临近结尾都很顺利,不过,临出货的前三天——张伟记得那天是周六,他正在吃早饭,接到中间商的电话,说买家把订单中的产品数量搞错了,要求增加10%的数量,并且交货还不能延期,也就是还要赶下周二的货船,不然买家无法向他的“下家”交代。
对于服装加工厂来说,加班赶着交货是常有的事,不过,从商多年的张伟还是很慎重,先核实了工厂原材料没有问题后,再和中间商联系,要求买家更改信用证上的产品数量和金额,在得到买家的承诺后,才开始生产。周一早上,将所有的货品进仓报关后,张伟下午打电话向中间商要修改过的信用证传真件,对方说“改过了,但还没拿到”。
“一般隔天拿到也正常的。”张伟也没多想。周二装载货物的船启航了,尽管还没收到传真件,张伟也没担心,反而觉得自己帮了买家的大忙。但是,一周后,张伟急了,因为银行收到了买家拒付通知,原因是信用证上的数量和金额与实际不符,买家拒收单据和货物。到这时,张伟才有点明白怎么回事了——这是买家故意设局毁约啊……中间商也着急,因为这笔买卖不成,自己也拿不到4千多元佣金,经多方打听,几天后,中间商告诉张伟:“买家已经宣布破产,货物还在港口压着……”
L/C信用证付款方式属于银行信用,很多出口企业认为这是相对保险的一种付款方式,但是,陈女士认为,这里面确实存在陷阱——
陈女士经营着广东省东莞市一家针织生产企业,专门接毛衣外贸订单,她也曾有过类似的遭遇。她记得,和国外某买家第一次合作的订单有7万多美元,也采用的是L/C信用证付款,从签单到结款都很顺利,不过当时信用证也存在和实际有点不符的情况。第二次合作也是7万多美元,信用证和上次有同样的问题,但是,这次,买家提走了货物,并且拒绝付款。现在陈女士仍在通过相关渠道追款,但是,她也明白,要回的可能性并不大。
信用证陷阱
信用证付款方式还可能有哪些“陷阱”?
记者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者设置一些不符,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等,是不法进口商设置陷阱的常用方法。
信用证上存在受益人名称、地址、装运船、有效期限等字误,很有可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理由。此外,也要注意信用证中有些相互矛盾的条款,如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却又限定每批交货的期限;既允许提示联运提单却又禁止转船;要求的保险种类相互重叠等等。还有的进口商伪造信用证,或窃取其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甚至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的银行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
还有不法进口商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刻意涂改,变更原证的金额、装船期和受益人名称,并直接邮寄或面交受益人,以骗取出口货物,或诱使出口方向其开立信用证,骗取银行融资。
相比进口商故意设置障碍或者伪造信用证,有些“陷阱”更加隐蔽。
有些信用证规定表面看有利于出口方,这最容易使出口服装企业放松警惕,但实际上,有的国家或者地方的法律以及有关出单部门的规定,不允许信用证上的规定得以实现。因此应预防在先,据理力争,删除有关条款。比如,有的国外开来的远期信用证中,规定利息或最终贴现费由买方负担,但到期付款时,出口方可能会面临开证行要求根据本国国家或地方法律,由卖方负担利息所得税。
另外,尽管信用证条款规定必须与买卖合同严格一致,但实际上可能由于多种原因,进口商并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执行发生困难,或使出口商遭致额外的损失。最常见的情况有:进口商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如在市场变化和外汇、进口管制严格的情形下);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如单方面提高保险险别、金额、变更目的港、更改包装等),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作出许多限制性规定等。
学会全面评估客户
如何避免信用证陷阱?
陈女士认为自己的教训是:“信用证付款首先要求开证的银行信誉一定要好,银行单证人员审单要认真仔细,而出口方的业务、储运、单证部门要协调一致,避免单据出现不符点。否则,存在极大的风险。”
“防不胜防,这种事再来一次我可能还会中招。”张伟直言,自己做外贸一直遵循“接单前对工厂负责,接单后对客户负责”,所以对客户的信用证审核很严格。“但是,人不是机器啊,这次所以被骗是因为客户使用‘感情招’——他会请你帮忙,说你如果不帮他多做10%,他就完了。”
也有朋友给张伟出主意: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一边按原计划出货议付收款,一边让客户把追加的产品的费用连同空运费电汇过来,收到后再空运追加的部分——“这是个好招。”不过,张伟担心:“我怎么判断客户是不是真遇到这个情况,我这么做会不会把对方的损失扩大化?”
让对方把修改过的信用证传真过来,确认后再出货,是否就保险呢?张伟不这么认为:“如果对方真想欺诈,现在什么样的单据不能‘PS’(指用图像处理软件Photoshop编辑图片)出来?”
的确,作为外贸公司,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最担心的是客户毁约,出了货又拿不到钱。张伟说,相对而言,信用证付款方式还是安全的,当然要大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原则。但是,张伟又表示,企业如果不会变通,就很难做好业务,可是变通的同时也给自己埋下了一些隐患。
陈女士对风险有自己的理解,她认为,想要长期做100%没有风险的生意,那就不用做生意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既然会“湿鞋”,那就要做好准备。首先,对新客户的要求必须严格,争取养成好的合作习惯。另外,学习西方的风险控制做法不失为一个好的途径:根据相互业务情况全面评估客户,评估将来订单有多少利润率,从客户身上已经获得过多少利润,每笔订单可以承担多少风险……然后就赚该赚的钱,承担该承担的可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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