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个人信用记录已经不仅仅是面子问题,它关乎按揭贷款、申办信用卡,还可能对出国留学、投资兴业造成诸多影响。但是,个人信用记录似乎又很容易“蒙污”,比如一时疏忽漏缴按揭贷款了,或者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办信用卡,替人
这年头,个人信用记录已经不仅仅是面子问题,它关乎按揭贷款、申办信用卡,还可能对出国留学、投资兴业造成诸多影响。但是,个人信用记录似乎又很容易“蒙污”,比如一时疏忽漏缴按揭贷款了,或者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办信用卡,替人背黑锅了。那么,信用“蒙污”后能“返白”吗?银行真的有所谓的“黑名单”吗?市民又该如何处理信用污点?
【案例】
误上“黑名单” 房子买不了
孙女士买了海沧的一家店面,2000年11月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期限5年,每月15日后扣款。为此,孙女士还办了一张与还贷账户相关联的活期存折。2004年7月份,孙女士向银行申请注销代扣存款账户,办理成功。此后,孙女士一直每月按时将足额的应还款项存入这个活期账户中。
直到今年初,当孙女士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遭拒绝后,才发现自己居然上了银行征信“黑名单”,而且不良信用记录还很严重:整整16个月没有按时还款。结果是,孙女士的信用等级大打折扣,贷款申请不了,房子也买不了。
今年5月,倍感委屈的孙女士将银行告到法院,要求还她清誉,删除逾期还款记录,并赔偿9800元。
法庭上,银行方面辩解说,错在孙女士自己。她开立活期存折后,没有在银行变更委托代理代扣关系,而是直接将原委托代扣账户注销。孙女士的不当行为,是导致银行无法成功扣款的主要原因。
孙女士说,纠纷的出现,是因为银行的电脑系统升级,没有按时从她的还款账户中扣除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
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同意修改孙女士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支付补偿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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