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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不能成为信用陷阱

来源:每日新报 2009-07-18 11:02:19

7月16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7月16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银监会给银行戴上这个“紧箍咒”,不少人连连喊“好”。其实,自从向学生发放信用卡以来,质疑的声音就一直没停止过。不可否认,信用卡的出现,为学生带来了诸多便利,尤其是一个多月的免息期,更让持卡人花起钱来毫无痛感。众所周知,银行将学生作为目标群,在校园里大肆“圈地”,无非就是为了“发卡量”,为了“业绩指标”。但无论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基本都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而且自控能力相对较弱,刷起卡来大手大脚,可还钱的时候却囊中羞涩,最终“买单”的,还得是起早贪黑、赚钱养家的父母。

  同时,在校园里倡导“花明天的钱做今天的事”,虽然是一种时髦的超前消费,可如此一来,无形中就会助长学生们的攀比之风。

  另外,如果学生不能理性消费,手持信用卡畅快地“喜刷刷”之后,却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还款,最终不但要遭受银行电话、短信狂轰滥炸的“催债”,还要年纪轻轻就当上“负翁”、“卡奴”,落入信用的陷阱,背着信用的污点,在未来的借贷和工作生活中层层受阻,不断为自己当初的放纵付出代价。

  当然,银行降低门槛、疯狂发卡,不仅让学生和家长们在“爱与痛的边缘”饱受煎熬,银行自身也很“受伤”。

  由于银行对发卡员一直以发卡量作为考核指标,最终导致一些发卡员不顾申请人的资质而大量发卡,有没有固定工作、是不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不能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等发卡前必须考核的因素,仿佛都可以忽略不计。甚至有些发卡员还在街头摆摊设点,无论是学生还是失业人员,只要填写申请表,一律来者不拒。

  据悉,在银行不遗余力地推动下,中国国内信用卡持卡人数大幅激增,截至2008年,我国商业银行已发行信用卡1.2亿张,全年交易金额达到3.5万亿元,信用卡总消费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从2006年的4.8%上升至2008年的14.8%。

  与此同时,信用卡违约率也呈逐步上升趋势,据央行6月22日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披露,今年第一季度,信用卡逾期六个月未偿信贷总额49.7亿元,同比增加133.1%。

  为了缓解信用卡市场坏账率上升、授信过度等问题,银监会此次出台的通知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利好消息,不但从源头上杜绝乱发卡的行为,明确要求银行在考核信用卡营销人员时,不能只是以发卡数量作为标准。同时还提高了对学生的发卡门槛,规定银行信用卡要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说“不”。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这个大快人心的举措,能成为我国信用卡市场良性发展的新开端。

  当然,“上边的政策”能否充分贯彻实施,还得看“下边”的执行力如何。至少,银行已迈开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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