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管理接受监督虚假申请将判“不诚信”
来源:东方网
2009-06-26 15:14:09
在近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严格明确了各个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刘海生表示,《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将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
在近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严格明确了各个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刘海生表示,《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将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虚假申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将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此外,该《试行办法》对承租家庭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利作了限制,并对违反租赁合同行为的处理、续租情况作出规定。
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试行办法》全文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shfg.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发布,并在《新民晚报》上刊登。此外,为方便市民具体了解《试行办法》,上海市房管局将对《试行办法》的主要政策内容予以解读,政策解读将在上述网站和《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媒体上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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