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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2009-03-11 09:23:43

为保障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规范合作社信贷管理,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发放专项

 为保障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规范合作社信贷管理,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发放专项贷款或小额信贷等形式,探索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途径,其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金大小、生产经营规模、社员人数、还款意愿、履约记录、管理水平、经营发展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社员的信用等级及占比等主要指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定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级,授信额度执行标准为:"优秀"户不超过10万元,"较好"户不超过8万元,"一般"户不超过5万元,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设定有差别的利率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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