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9日晚间披露,公司于2009年1月9日接到控股子公司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的通知,为了重整企业,双龙汽车董事会于1月8日做出决议,同意该公司按照韩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韩国当地法院申请进入企业回生程序,并且已于2009年1月9日向法院
上海汽车9日晚间披露,公司于2009年1月9日接到控股子公司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的通知,为了重整企业,双龙汽车董事会于1月8日做出决议,同意该公司按照韩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韩国当地法院申请进入企业回生程序,并且已于2009年1月9日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申请。
按照韩国法律规定,企业回生程序是指在法院的主导下,调整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促使面临危机的企业恢复经营的一种法定程序。双龙汽车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面临现金流枯竭。1月8日,双龙汽车董事会讨论了《经营正常化方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双龙汽车面临的流动性危机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扩散,以及韩国金融市场信用短缺问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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