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经营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4,500万元整,并同意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保证总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郭汉钧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铝锌硅复合板、彩涂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截至 2008 年 6 月30 日,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总资产 147,871,810.68
元,总负债为23,881,873.53元,净资产为 123,989,937.15元,资产负债率为
16.15%,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988,405.60元,净利润-1,043,405.60 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 董事会意见
经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通过了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4,500万元整,并同意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保证总金额为人民币
4,5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少龙先生、张旭先生和汪祥耀先生对《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低,需要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提用总额度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良性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提用总额度
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之保荐意见》刊登于2008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7865
万元(全是为子公司的担保),占 2007 年度本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41.8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 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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