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3日起,央行力推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份联网。这意味着今后在这8个省份的征信系统中留有不良记录的失信者名单,不仅会
2005年7月3日起,央行力推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份联网。这意味着今后在这8个省份的征信系统中留有不良记录的失信者名单,不仅会出现在本省份的银行系统内,还将为其他7个省份的金融机构资源共享。
北京市银行业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与此前部分省份自己设立的企业征信系统不同的是,央行此次筹建的个人征信系统收集的全部是个人信息,这等于是扩大了不良信用的监控范围。在此前提下,一些跨地域的个人炒房行为将受到限制。不过,为尊重客户隐私权,个人征信系统中出现的“污点信息”,只向银行系统提供,而不会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 此次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共有3类信息,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根据央行事先计划,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还将采集个人的结算账户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以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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