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数据库不断健全 引领社会进入信用时代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08-07-07 10:10:30
被称做“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日前已正式运行。央行说已有4.86亿自然人口的个人信用数据入库。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说了多年的一个话题,乃至引发“它是一切无良信用行为根源”的
被称做“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日前已正式运行。央行说已有4.86亿自然人口的个人信用数据入库。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说了多年的一个话题,乃至引发“它是一切无良信用行为根源”的论断。而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认为,尚待事实检验。
个人征信是什么?是指依法设定的专门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和提供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解决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的确,做人做事信用是第一位的,这是中外皆通的道理。不过一个人的信用怎么识别却是一直以来困扰人的问题。
国际经验表明,使用信用档案是一个比较好的事前监督手段,信用数据记载,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声誉和形象,对金融机构是一种保护,更有利于形成对失信行为人人鞭挞的社会氛围。
长期以来,由于个人信用数据的缺失,对恶意透支,拖欠贷款,骗贷等等失信行为均实行事后处理,这样,不仅造成金融机构成本过高,也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而将个人信用数据输入可公开查询的信息平台,则从根源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不过,也有人质疑,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会否带来负面影响?比如涉及个人基本隐私的内容,以及,不良信用记录会否给已经改过的人员造成长期的影响等等。
据我们了解,信用数据库并非对一个人的“终审结论”,信用状况改善后,在一定期限内会给个人“改过”的空间。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曾规定,个人信用档案的正面信息可永远保存,而负面信息超过了一定年限必须删除。比如拖欠贷款等不良记录按规定最多保持7年,破产记录例外,时间稍长一些,保留期限也不过10年。超过10年后,这种被视为最严重的负面信息和最彻底的逃债纪录必须从消费者的信用档案中删除。而据我们了解,中国的信用库也基本采取同样的原则。因为,永远保留正面信息并阶段性删除负面信息,尽量把好的东西留给社会,信用档案信奉的其实是一种扬善抑恶的原则。
应当认识到,信用档案虽然也是进入社会的一种资质证明,但它仅仅是一种证明,而不能说是一个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必须指出,信用档案几乎与个人的工作无关,无论是年薪百万的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每个月只挣千儿八百的工人,只要有信贷就有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对短期没有工作的、长期失业者和退休者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关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是商业银行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我们相信,随着信用数据库的不断健全,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将步入一个全新的信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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